涉嫌詐騙男子“刻苦鑽研”法律,想知道警方會以哪條罪名處理自己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鼓公宣 記者 顧元森)一名無業男子住著租來的房子,採取詐騙手段,將4套他人的房屋租出去,騙了租金6萬多元。4月16日,嫌疑人李某被南京鼓樓警方抓獲時,居然正在“刻苦鑽研”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相關法律知識,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可惜他的“好學”精神用錯了地方,最終被警方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涉嫌詐騙男子“刻苦鑽研”法律,想知道警方會以哪條罪名處理自己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上個月,從外地來寧打工的小梅在一家網站上看到有人出租房子。房子的位置離她打工的地點較近,租金也比較合適,小梅便在網上給對方留言,表示願意租房並留下了手機號。第二天一早,一個網名叫“江山”的男子添加了小梅微信,稱房子是他叔叔委託出租的,並和小梅約好了看房時間。兩人見面後,“江山”掏出鑰匙打開房門,請小梅自行看房,表示2500元的租金已經十分便宜了。小梅對房子很滿意,加上對方有房子的鑰匙,也能在手機上出示房產證等材料的相關照片,小梅很快與“江山”簽了租房合同,並按照“押一付二”的要求,用微信轉賬給他7500元。可過了沒幾天,一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找上門,稱這套房目前並沒有租出去,要求小梅立刻搬出去。小梅慌了,趕緊聯繫“江山”,可是對方已經停機。

四所村派出所接警後介入調查,4月16日,民警趕到安徽將嫌疑人李某抓獲。被抓獲的當晚,李某正趴在書桌前研究《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旁的筆記本上寫滿了出租屋、受害人和詐騙金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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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李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告訴民警,自己先想方設法搞清楚中介公司的房源情況,然後冒充租客詢問中介鑰匙放在哪個位置,要求自行看房。之後,李某表示對房屋非常滿意,再次要求中介通過手機發送房屋相關材料的照片。拿到這些後,李某在網上發帖尋找租客,謊稱自己是房主親戚,並先後將四套房子租了出去,詐騙金額6萬餘元。

民警問他為什麼研究相關法律時,李某稱是想學相關法律知識,搞清楚萬一哪天“東窗事發”,警方會以哪條罪名處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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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李某因涉嫌詐騙被鼓樓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租客在簽訂租房合同前,應讓房東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和房產證原件,並認真對比相關信息是否一致。如出租者自稱是幫別人出租房屋,那麼一定要對方出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原件以及委託人的房產證、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並仔細核對信息。能拿出鑰匙或相關證明照片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房東。

(警方供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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