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我省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疫情防控期,我省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生活晨報全媒體記者 喬靜濤 太原報道 4月23日,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聯合下發《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通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我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等領域建設工程項目實施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對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新開工建設的工程項目,工資保證金管理部門先對工資保證金應繳金額進行核定,繳存企業在2020年7月1日後再以現金或銀行保函形式進行繳存。


對於2020年3月20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內新繳存的工資保證金,工資保證金管理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向繳存企業進行返還。


對於已嚴格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並錄入我省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系統平臺運行,能夠規範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工資支付記錄良好的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可按照我省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管理措施依法依規對工資保證金實行減免。


對於已竣工或完成的工程項目,繳存企業提出返還申請後,要儘快按規定辦理返還手續,將工資保證金和利息及時返還繳存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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