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消防救援委員會 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

為全面推進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日前,吉林省安委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鄉鎮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完善城鄉消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網,夯實城鄉消防安全基礎。

《意見》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有效應對新形勢下鄉鎮街道火災防控的新問題、新挑戰,全面提升抗禦火災整體能力。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原則,成立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所、供電所等單位以及政府專職消防隊、小型消防站負責人參加的消防救援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領導兼任。

《意見》明確鄉鎮(街道)消防救援委員會在上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研究、統籌、協調、指導、推動本地消防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鄉鎮(街道)消防救援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成員單位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加強消防工作的具體措施,調度各成員單位消防工作進展情況,落實隱患移交、督辦整改措施,部署重點消防工作任務等。

《意見》要求,要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責任,村(居)民委員會要將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管理,居民樓院和村組要建立由樓院長、村組負責人牽頭的群眾性消防安全志願組織,網格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救援機構要科學制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指導鄉鎮、街道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等。要加快推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鄉鎮政府應按照國家標準《鄉鎮消防隊》要求,建強鄉鎮專職消防隊,鼓勵企業、民間組織、個人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各行政村、自然村要通過依託企業建隊、改造農用消防車組建家庭式消防隊、依託農村民兵組織建隊等形式,建立志願消防隊,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滅火實戰演練,城鄉居民社區應按照《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鬥力”的社區微型消防站,發揮治安聯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隊伍作用,積極開展初起火災撲救、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宣傳教育等火災防控工作。

《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縣(市)、鄉鎮兩級政府要組織消防、住建、供電、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編制消防規劃。有條件的鄉鎮政府駐地要建設2座以上消防水鶴,沒有條件的可以建設簡易消防水鶴,利用原有機井、天然水源、建築消防水池改造2處以上消防取水口。鄉鎮政府應依託文化站、文化大院等機構設施,建立消防宣傳活動站(室)。在主要道路或居民集中區設置至少5處永久性消防公益廣告牌或消防專欄。在居民集中區、駐地企業等處設置消防宣傳欄。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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