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徐州豐縣部分縣級機關選調公務員22名公告

南京遴選考試網提醒:2020徐州豐縣部分縣級機關選調公務員22名公告,報名時間: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更多遴選相關考試信息請關注,江蘇遴選考試信息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幹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我縣決定公開選調22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範圍及對象

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報考公務員崗位的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指通過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考試公開招錄的人員。

二、職位和人數

科員級及以下職位工作人員22名(詳見附件1)。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報考人員須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後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鎮(街道)公務員,在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

3.年齡為38週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後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服從選調單位工作安排;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擬選調人數與選調職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1:3。達不到開考比例時,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2.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範圍,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依據筆試成績,按實際選調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適崗評價。對參加面試人員開展適崗評價,重點考察考生勝任崗位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5.總成績計算。按筆試、面試、適崗評價成績分別佔50%、30%、20%的比重計算總成績。

6.考察。按選調計劃不低於1:1.2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按實際比例考察。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瞭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考察時須徵求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

7.體檢。根據考察情況,按選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的,由中共豐縣縣委組織部研究是否遞補。

8.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豐縣黨建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9.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用的人員,由中共豐縣縣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錄用人員原職級待遇不變,報考豐縣紀委監委崗位的,將按《監察官法》享受有關待遇。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