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佔用停車位?鉅鹿城管出手了,已暫扣禁停牌74個!

目前,行人出行停車難已成為突出問題,不少群眾反映,一些商家店鋪

為了給來店消費者“搶車位”,私自設置禁停告示牌、錐桶等障礙物,強佔公共停車位。如此雖“方便”自己,卻損害了公共利益,影響社會和諧。

私自佔用停車位?鉅鹿城管出手了,已暫扣禁停牌7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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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佔用停車位?鉅鹿城管出手了,已暫扣禁停牌74個!

為維護城市市容秩序,有效整治商傢俬自佔用公共停車位行為。近日,鉅鹿縣城管局對城區內私佔停車位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組織10餘名執法隊員,出動2臺執法車輛在新華街、建設街、健康路、富強路等城區主要街道進行執法巡查,清理、暫扣沿街商家在公共停車位的禁止停車警示牌74個,勸導、整治違規佔用停車位攤販58個

,並對商家違規佔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進行教育。

商家有權私設“禁停牌”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數單位門前的土地在建築規劃中就已確定該車位歸該單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車位均屬於社會公共資源。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設置障礙物等形式佔用道路公共停車位,也無權拒絕或禁止他人停放車輛。

在此我們也呼籲

希望店家與停車群眾相互之間能夠多一份理解

店家不擅自佔用車位

群眾不長時間佔用公共停車位!

私自佔用停車位?鉅鹿城管出手了,已暫扣禁停牌7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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