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員工離職補償金79442元,國美子公司法人被限制高消費

近日,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兼辦公室主任陳萍名下新增一條限制高消費,限消令對象為北京國美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陳萍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企查查顯示,北京國美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隸屬於國美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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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員工離職補償金79442元,國美子公司法人被限制高消費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16年9月1日,李雪梅入職北京國美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處擔任商務總監,月工資34000元,入職當日,雙方即簽訂合同期限自2016年9月1日始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勞動合同書》。2019年1月8日,國美智慧城將李雪梅告上法院,訴求為,在未依照公司用章審批流程報批的情況下,被告李雪梅私自制作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並未達成一致,故原告不同意支付被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經法院終審判定,原告北京國美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被告李雪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79441.88元;駁回原告北京國美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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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結束後,北京國美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北京通州區人民法院對國美智慧城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國美智慧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陳萍出具了限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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