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500元紅利性消費券,發給這四類救助對象

鄭州市紅利性消費券發放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鄭州市委、鄭州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為切實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確保群眾基本生活,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鄭政辦明電〔2020〕20號)精神,現就鄭州市紅利性消費券發放工作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活動主題

“愛滿綠城·樂享鄭州”


二、發放對象、標準

由鄭州市政府向全市低保、低收入、特困、優撫等四類救助對象(4月份登記在冊人員)每人發放500元紅利性消費券。


三、發放時間

2020年4月28日前


四、使用期限

紅利性消費券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過期未使用的自動作廢。


五、發放方式

各縣(市、區)、開發區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商本級商務部門,確定本轄區紅利性消費券定點使用商家,並製作紅利性消費券。紅利性消費券通過各級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放給救助對象。對偏遠地區或出行困難的群眾,可以組織商家入戶服務。


六、工作要求

鄭州市民政局、鄭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周密安排部署,統籌時間進度,分別申請撥付資金。各縣(市、區)、開發區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會同本級商務部門,做好活動的宣傳發動、政策解釋和組織服務工作,確保救助對象真正得到實惠。


鄭州市民政局 鄭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0年4月22日

每人500元紅利性消費券,發給這四類救助對象

每人500元紅利性消費券,發給這四類救助對象

來 源:鄭州發佈

編    輯:孫雨晨

責    編:趙 丹

主    編:劉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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