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重磅!A股“喜提”创业板改革

4月27日晚11点后,证监会和深交所同时宣布酝酿多年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拉开序幕,终于,这只万众期待的靴子要落地了。

从降低上市门槛、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放宽股票涨跌幅限制至20%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来看,此次创业板改革是全面和立体的,它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

与全新的科创板“空地盖楼”不同,已经设立11年、拥有约800家上市公司的创业板改革,被形象地比喻成难度系数更大的“旧房改造”。作为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深夜重磅!A股“喜提”创业板改革

深交所新规8连发

一项即日实施

事实上,此番“深夜重磅”是有迹可循的。当晚7点,据《新闻联播》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改革吹响了哨声。

当晚11点11分,证监会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配套“答记者问”和新政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深交所在11点28分也发布了《关于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有8项涉及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主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另有一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的2020年修订版即日(4月28日)起便实施。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三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便利投资者,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

开户无需柜台面签,极大地给予投资者便利,符合目前线上化的需求。但这项新规在当晚紧急发布,多家券商人士向记者透露,正连夜进行业务流程的调整和技术升级改造。不过深交所有关人士也透露,会为券商机构安排一定的过渡期。

降低盈利等门槛

审核时间最长不超3个月

本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整体制度框架,针对四个方面进行了基础制度的完善:从发行到交易,再到持续监管,最后到退市制度,可以看出是贯穿了企业上市的完整生命周期。

其中,注册制试点的发行制度改革是最大亮点。从对发行主体的要求上,最直观的感受便是降低了发行门槛,提升了市场的包容性。

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

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作评估。

与此同时,上市审核速度也明显缩短。深交所明确受理、问询与回复、中止与恢复审核、上市委审议、提交注册等审核程序,并明确相关审核全流程及其关键节点的时限要求。发行上市审核时间最长为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最长也不能超过3个月。

事实上,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才能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而这也更令创业板的定位更加清晰,即: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向记者表示,改革后的创业板将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尤其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和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深圳而言,各类高科技企业的投融资对接将如虎添翼。

涨跌幅限制比例提高至20%

上市首5日无限制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交易了。此次创业板的交易制度也基于创业板现有市场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引入创新机制进行了完善,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主要亮点如下:

一是为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为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三是为适应市场需求,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明确深股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

四是为促进多空平衡,完善两融制度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五是为强化风险防控,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从与科创板一样的交易制度可以看出,创业板充分借鉴了前者的经验。

但需要指出的是,科创板有约100家企业,而创业板则有约800家存量企业,超4000万投资者,量级要远远大于科创板。这也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符合适当性的投资者来说则是福音。李湛认为,投资者未来可以有更多选择符合自身投资意向、更能反映真实市场价值的上市公司,有助于加强和巩固深圳作为我国创投资本和中小企业的主要资本市场地位。

据了解,此次证监会和深交所向公众征集意见,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最快也要1个月后才能实施。这1个月的过渡期,读者们还有什么疑问?快给记者留言或者私信吧。

附:创业板制度改革时间轴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ChiNext)正式上市。

◎2012年2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进一步落实“快速退市”理念。

◎2012年4月,发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3年1月,创业板在市场首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全面实行信息披露直通车。

◎2014年,创业板优化准入标准,取消业绩持续增长标准、降低盈利指标要求、取消行业限制,更加适应创新创业特征;同年,为适应创业板公司融资需求,出台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率先推出“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

◎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开通,203家创业板公司股票纳入深股通标的。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2019年9月,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推进创业板改革。

◎2019年10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出台一系列放宽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举措。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改革全面拉开序幕。

【记者】张艳 唐子湉

【作者】 张艳;唐子湉

【来源】 289财经热点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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