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非法捕鱼 切记莫将自己送进监狱!

作者童其君系中国财经评论员

“我们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对水产品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经司法机关教育,认识到了错误,现向社会公开道歉。”(4月7日《遵义晚报》)

禁渔期非法捕鱼 切记莫将自己送进监狱!


为切实保护鱼类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这期间,我市所有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等天然水域均禁止非法捕捞活动。但是,仍有个别人置若罔闻,竟然“顶风作案”,趁着夜色使用国家禁用渔网非法捕鱼,被巡逻民警抓获,结果自己也被“捕”了。

非法捕鱼不过是获一时之利,伤的是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让我们一起保护水域、保护生态,对非法捕捞说不!

禁渔期非法捕鱼 切记莫将自己送进监狱!


不是吗?这三男子在洛江河非法捕鱼,结果怎样?不仅被罚购买价值7600元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设立16块禁渔宣传牌,同时还要在当地媒体上刊登道歉信,向社会公开道歉。如此这般,实属咎由自取,同时也给大家上了一堂“惩罚与教育并重”的法治教育课。

这个案例不是第一起,也绝不会是最后一起!“惩前”还须“毖后”。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广大的市民、村民,在禁渔期间,一方面从自身做起,自觉遵纪守法,坚决不使用国家禁用渔网非法捕鱼,不参与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式实施非法捕鱼;另一方面,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果发现使用国家禁用渔网非法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相关行为,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

禁渔期非法捕鱼 切记莫将自己送进监狱!


同时,为保护所有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等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还可以做好这些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向辖内市民、村民发放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夜间执法力量,不定时对重点江河等进行巡查;三是开展清网行动,对巡查发现的违规网具全部进行销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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