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2020,不僅是多災多難的一年,也是三觀震碎的一年。


一個小偷,因為出獄也能紅上熱搜。


4月18日,偷車慣犯周某出獄。


你可能不知道這個人,但是這句話你一定聽過: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說出這句話的周某,綽號“阿三”,小學文化,無業,好毒,平時靠偷車換錢。


2007年到2015年之間,超過半數的時間都是在吃牢飯,前前後後四次入獄。


該事件可追溯至2012年,當時他因偷電動車再次被捕。


記者採訪了他,卻沒有想到他語不驚人死不休:


“進拘留所就像回家一樣。在裡面的人每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最喜歡待在裡面。”


“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維持生活。”


不僅不知悔改,反而還沾沾自喜。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從那以後,在他被監禁的日子裡,雖不在江湖,但江湖中卻始終有他的傳說。


隨處可見的表情包,“至理名言”,甚至被稱為“精神領袖””竊·格瓦拉”。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這一場魔幻大戲,還沒完。四年後,一個更加不可思議的場面出現了。


在周某被釋放的那天,多輛保時捷和瑪莎拉蒂列隊歡迎。


30多家網紅經濟公司前呼後擁,點明要籤他做網紅。


單單簽約金額就在200萬元到300萬元不等。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是的,你沒看錯,不是3萬,而是300萬。


今天網上曝出來的最新消息,周某簽約金額已經達到了1500萬,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周某的粉絲已經達到174萬之多。


姑且不輪真假,但是這些錢,普通百姓可能辛辛苦苦打半輩子工都賺不到!


從一個人人喊打的社會毒瘤,搖身一變,就成了一位月入百萬的網紅。


“出獄即巔峰”,豈有此理?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眼前的一幕雖然說來魔幻,但我其實並不意外。


似曾相識的事件,早已經上演了無數次。


前有那個通過Gucci Gucci Prada Prada 的搖頭晃腦視頻走紅的17歲女孩“溫婉”。


在本來應該讀書的年齡,卻混跡於富二代的圈子,整容,酗酒,紋身。


因為一個視頻一朝吸粉千萬,吸金無數,竟成了人人追捧的“偶像”。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後有劉鑫,在間接致死“好友”江歌三年後,靠汙衊江歌母親博取關注度,逍遙人間。


認證大V,收割幾十萬粉絲,獲得了不菲的打賞收入。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此外,那個因為詐騙入獄的”最美女逃犯“。


當被問及出獄後的打算時,她信心滿滿地說:


出獄後我想成為一名網紅,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更有甚者,為了火而瘋狂捉妖,沒有任何底線。


在某視頻軟件上,有一群“未成年寶媽”,小小年紀就已經懷孕、生子。


不僅不引以為恥,相反還高調炫耀,不光作踐自己,而且還把之作為吸粉的嚼頭...


這弔詭的一幕幕,讓人不禁發問,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


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娛樂至死,流量為主,越來越多的人把低俗當作樂趣,用醜陋來吸睛?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此番種種,我不止一次聽到這種聲音:


“追捧他們也就圖個樂,何必較真。”

“那些有汙點的人,你們應該給他們重新做人、賺錢的機會。”


但是這個事,還真的就要較真了。


什麼時候。我們對所有事都只是圖一樂??


誠然,每個人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他們可以通過任何一種踏實的勞動來賺錢,卻唯獨不能靠販賣關注度。


因為當這個時代,一切醜陋,獵奇的舉動都會帶來流量,並能夠變現為金錢時;


這就意味著我們大聲疾呼“你努力沒用,不如偷電瓶車賺錢”;


意味著“你再無恥無德,都能靠出格來出名”;

意味著“沒有下線也能讓你賺的盆滿缽滿,還讀什麼書?上什麼班?”


那會出現什麼後果呢?看看這組數據吧,細思極恐。


新華社發佈了調查《95後謎之就業觀》,結果令人吃驚:


54%人,理想的職業是成為網紅。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北京多所小學就“長大後的理想”曾做過抽樣調查。


結果,超過80%的小學生表示:“長大後,想成為網紅。”


一名小學生公然表示,微博粉絲的數量也是他們劃分在班級中地位的一個標準。


即使是貧困地區,擁有手機的孩子,也將成為網紅,當成了他們奮鬥的目標...


為什麼?


因為他們認為當了網紅,就能月入百萬,相比之下讀書就顯得有些吃力不討好,而且大部分網紅學歷都不是很高。


這種認知,固然有誤,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切的源頭就是:


從“知識不被重視,努力沒有意義,炒作意味著走紅”開始的。


一個社會道德的敗壞,就是從這一件件惡俗的小事情開始氾濫成災的!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時尚大師安迪·沃霍爾曾說:“未來,每個人都會有15分鐘的成名時間。”


在這個時代,要出名實在是太容易了。


但相對的,朝生暮死,流量了無痕,淘汰的速度,也快得驚人。


例如,那個髮際線男孩“杭州小吳”,因理髮接受採訪走紅,一度籤公司,拍大片,還上過《快樂大本營》。


但最終還是被打回了原型,接不到代言,找不到工作,還被網友懟:


“這人還沒過氣嗎?還報道他幹什麼。”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從鳳姐,到犀利哥,到溫婉,到郭美美,到偷車人周某......


成於出名,必將死於無名。


世上沒有捷徑可走。步子越快,摔得越慘,無一例外。


有些“網紅”,我們真的不需要,有一些熱度,真的應該讓他涼一涼。


不要忘了:


當一個多次入獄,三觀不正之徒搖身一變年入千萬時;

當不學無術的之輩,也能被奉為偶像,有萬千追隨者時;

當明星吸毒、家暴、出軌都可以被原諒時;

那些出入於刀山火海保護我們的烈火英雄,還在被侮辱;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那些身披白色盔甲救我們於病痛的醫生護士們,還在被誤解。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那些為改善這個世界而兢兢業業工作的平凡人還在被遺忘...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前兩天,又刷到了這張照片,甚是心酸。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冉光輝在山城重慶做著搬運工作。


他每天一手牽著3歲的兒子,一手扛著兩百多斤的貨物行走在重慶的高樓林立間。


十年時間日日保持在一噸左右的扛貨量,吭哧吭哧,才扛出一套房,才在一座城市有了落腳地。


“那個年薪1500萬的網紅,是個小偷!”


像他這樣辛辛苦苦為生活奔波勞碌的普通人,還有太多太多。

當無良之人得以欺行霸市、腰纏萬貫,那麼努力生活、默默付出的人,算什麼?!

“一世打工無人知,一朝盜瓶天下識”,這個世界,真的不該這樣!

在此,小夜誠心呼籲:

別讓那個偷電動車的人成了網紅;

別對譁眾取寵沒有底線的人太仁慈;

別把垃圾吹成榜樣,別讓惡人盆滿缽滿;

別讓爛人當道,別讓好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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