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紀20章,從亞伯拉罕的行為看撒謊以及生活中的應用

首先看這章的部分經文: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但夜間, 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 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 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  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 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 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 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什麼才做這事呢?” 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 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 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當 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 (創世記 20:2-14 和合本)

二、應用

1,我們不要以偏蓋全,以為所有不信主的人或者某種膚色的人品格都會較差,所多瑪和基拉耳人同是迦南地居民,前者最大惡極,後者卻好的多。可惜亞伯拉罕以為基拉耳人一定會像所多瑪人一樣不懼怕上帝。

2,亞伯拉罕以為基拉耳人不懼怕上帝,哪知他估計錯誤了,我們要避免和人溝通時有太多自以為,若對方不這樣以為他們口是心非,很多時候我們的以為毫無根據,完全錯誤

另一種以為也該小心,就是以為自己對真理的詮釋才是正確的,別人若不認同,一定是他們錯誤,我們總是對的,別人總是錯的。

從亞伯拉罕行為看撒謊:

1,撒謊好像是人之常情,最新研究指出,有些人每8分鐘就撒謊一次,為什麼人慣於說謊,因撒謊可幫助人暫時避開不想面對的後果或刑罰。聖經清楚指出說謊話乃是犯罪(詩篇59章12節:因他們口中的罪和嘴裡的言語,並咒罵虛謊的話,願他們在驕傲之中被纏住了),為上帝所憎惡(箴言15章22節: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和刑罰(啟示錄21章8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不過聖經也記載了一些特殊列子,因為不做惡事而撒謊,如埃及的接生婆(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出埃及記 1:19-20 和合本),妓女喇合(女人將二人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裡來;他們是哪裡來的我卻不知道。 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裡去我卻不知道。你們快快地去追趕,就必追上。 約書亞記 2:4-5,和合本),這和荷蘭基督徒為了保護猶太人不被納粹黨殺害而撒謊相似。

2,本章提到另一個問題,就是亞伯拉罕只講出事實的一半,是否說謊呢?不少學者認為,他對亞比米勒只指出他和撒拉的兄妹關係,而隻字不提他們是夫婦,也因此犯了撒謊的罪。

另一方面,耶和華差遣撒母耳往伯利恆膏大衛,撒母耳害怕,掃羅若知道,必會殺死撒母耳。耶和華因此對撒母耳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 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撒母耳記上,十六章2節)所以撒母耳往伯利恆去有雙重目的:膏大衛、獻祭(撒上,十六章5節:他說:“為平安來的,我是給耶和華獻祭。你們當自潔,來與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眾子自潔,請他們來吃祭肉。),對掃羅只提到獻祭而不提及膏大衛一事。我們都知道上帝必不致說謊,他也不會教導撒母耳撒謊。

那麼究竟亞伯拉罕對亞比米勒,和撒母耳對掃羅,兩者有何不同?關鍵乃在:亞伯拉罕有責任把全部真相說出來,但撒母耳沒有。亞伯拉罕若不把全部事實和盤托出,則導致亞比米勒犯奸淫;撒母耳不把他所負的重任向掃羅講出來,並不會促使掃羅犯罪。

《聖經》創世紀20章,從亞伯拉罕的行為看撒謊以及生活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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