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五一正式施行!

  新年刚过,又是新的开始。对于农民工兄弟来说,老生常谈的问题就是工资能不能及时发放,能不能实现月月发的问题。每年年底各大工地都纷纷出现“讨薪”潮,那么今年年底,这种情况将会大大减少,为什么?因为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规定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五一正式施行!

  一、重磅来袭,彻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724号国务院令)正式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支付条例的具体内容包括了哪些?为何说能够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本次《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从环节上讲,则是从源头、中游、终端三个层面全面打击欠薪问题。

  其一从源头上来保证民工工资,那就是建设单位不能拖欠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很多时候承包单位说不是自己不发工资,而是建设单位不给钱,最后才导致拖欠民工工资,之后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其二是承包单位也有工资专用账户,条例明确规定,承包单位要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做到专款专用。

  其三是对于下级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需要当月对民工的绩效进行登记,并且民工签字确认,然后交给总包单位,再直接将工资打到民工银行账户。

  二、仍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重罚

  其一是《条例》第42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决定,相关单位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二是规定了用工信用制度,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可以曝光,然后还可以限制其进行招标投标,让其没有工程承揽的可能。

  其三是最为严重的拖欠行为的,那就必须得入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现在是铁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时候,严厉打击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不但会处以罚金,情况严重的还将获刑,所以雇佣方应及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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