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能夠掌握的,只是很微小的“歷史”

什麼是歷史?歷史最簡單的定義就是“人類過去經驗的總和”。只要是人類曾經創造與經歷過的一切,加在一起就是歷史。


不過我們無法依照這樣簡單、寬泛的定義來了解歷史,這樣的歷史內容無所不包,光是前一天所有人類做過、經歷過的事都無法化為可吸收的信息和知識,遑論上萬年的時光。因而我們實際知道的歷史,能被我們掌握與運用的歷史知識,都是經過簡化的,而且是高度簡化的。我們從這龐大無比的廣義歷史中,挑選出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

原來我們能夠掌握的,只是很微小的“歷史”

雖然現實裡的歷史知識不可能如此龐大,我們還是不能放棄寬泛、全面的歷史定義,因為我們誰都無法先建立一個確定的條件或程序,將人類經驗中的某些部分排除在歷史範圍以外。人吃飯睡覺,是不是歷史?大家齊聚上一堂課,是不是歷史?街上一個小孩看到一個冰激凌招牌,是不是歷史?都是歷史。雖然我們可以預見,這些事有極大的概率過去就過去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徹底消失,徹底被遺忘,但是,其中總存在著億萬分之一的可能性被保留下來。那個過去從沒吃過冰激凌的孩子,第一次知道有冰激凌這種東西,之後愛上了冰激凌,長大後發明出一種不需要冷凍,自身便有降溫功能的冰激凌,從而改變了製造冰激凌的方式。那是歷史性的成就,因而,他看見冰激凌招牌這件事,也就被寫進了歷史。

原來我們能夠掌握的,只是很微小的“歷史”

因為概念意義上的歷史與現實的歷史知識中間存在著那麼大的範圍落差,於是在歷史知識形成過程中,最關鍵的步驟,就是選擇。大範圍的歷史中,99.9999999999%都被淘汰、遺忘了,只有那0.0000000001%,以各種不同的形式被記錄存留下來。

這百億分之一的部分,成為可記錄或有記錄的歷史。一旦成為記錄,被記錄下來,這樣的歷史就必然帶有雙重性,沒有那麼簡單。

一方面,不管用什麼方式記錄,記錄不會和事件本身完全一樣。對於一場戰役的文字描述,不可能完整保留、復原那場戰役。一棟房屋的詳細圖像,不可能等於那棟房屋。我們只能通過不完整的、高度簡化過的記錄去無限趨近還原一場戰役、一棟房屋。

原來我們能夠掌握的,只是很微小的“歷史”

另一方面,歷史記錄與歷史本身往往有時間差。我們能看到、能運用的歷史材料,幾乎都帶著雙重時間。一重是事件本身的時間,一重是寫下、畫下記錄的時間。你30歲的時候,回憶5歲時和媽媽去逛動物園,那裡面除了要記錄的5歲這一時間,一定還有30歲的時間疊在上面。司馬遷在漢武帝時記錄項羽、劉邦之爭,歷史事件的時間是公元前205年前後,但在這之上,必然疊著司馬遷活著的那個時間,公元前100年左右的時間。

可記錄、有記錄的歷史,相對於全部的歷史,已經很小了,但用來當作我們的歷史知識,卻又還太龐大。於是我們還得從中間再進行選擇,運用一個最基本、最普遍的原則——重要性原則,將重要的選出來、留下來,拿掉、遺忘掉不重要的。這還沒有完,篩選出重要的,我們還要讓留下來的這些重要信息排成一排,構建出一個有意義的秩序,一個知識系統,那才是大家所習慣、熟悉的歷史知識。

原來我們能夠掌握的,只是很微小的“歷史”

​最後我們掌握的,其實只是那樣一小塊有條理、有秩序的歷史說法。這是一般常識裡的歷史,是我們閒話聊天時自信滿滿宣稱的“歷史上如何如何”。從原理上,我必須提醒大家,那樣的歷史經過了多少簡化!和最原始的“人類過去經驗的總和”相比,我們自己想的、說的歷史,何其渺小,何其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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