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北人機器人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88218 證券簡稱:江蘇北人 公告編號:2020-005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北人機器人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於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已於2020年4月17日發出。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曹玉霞女士召集並主持,本次會議應參加監事3名,實際參加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過以下議案:

1. 審議通過《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2019年度,公司監事會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規定的要求,部分監事會成員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會議的召開程序、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重大決策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了有效監督,從保護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出發,認真履行和獨立行使監事會職責。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 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載信息真實、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末的財務狀況、2019年度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等事項;在2019年年度報告的編制過程中,未發現參與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內幕信息制度規定的行為。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所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相關公告。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 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2019年末,公司經審計的總資產為124,423.45萬元,較年初增長53.63%;總負債為40,713.70萬元,較年初下降11.35%;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為83,245.44萬元,較年初增加140.03%。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7,313.07萬元,同比增長14.66%,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5,240.07萬元,同比增長8.35%。

4. 審議通過《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載信息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的財務狀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3個月期間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等事項;未發現參與2020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內幕信息制度規定的行為。

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2020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所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公告。

5. 審議通過《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考慮到股東利益及公司長遠發展,2019年度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117,340,000股為基數(最終以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登記的股份數為準),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4元(含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117,340,000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16,427,600.00元(含稅),共計人民幣16,427,600.00元,剩下的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如公司在實施權益分派分紅派息股權登記日之前發生股本變動增發、回購、可轉債轉增股本等情形導致分紅派息股權登記日的總股份數發生變化,每股股息將在維持合計派息分紅總額不變的前提下,調整每股分配金額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所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該議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6. 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根據財政部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於公司於2019年12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公司需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的變更,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年修訂)》。

2019年9月27日,財政部頒佈了《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以下簡稱“財會〔2019〕16號通知”),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已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以下簡稱“新金融工具準則”)等準則但未執行新收入準則和新租賃準則的企業,應當結合財會〔2019〕16號通知附件的要求對合並財務報表項目進行相應調整。《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1號)同時廢止。

公司在2019年6月已經開始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故在編制2019年財務報表時需要執行財會〔2019〕16號通知的有關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7. 審議通過《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認為: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所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8. 審議通過《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聘任的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具備豐富的經驗,曾先後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審計、鑑證等服務,能夠滿足公司2020年度財務審計工作要求;同時其具有專業審計工作的職業素養,能夠遵循《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勤勉、盡職地發表獨立審計意見,能較好地履行其責任和義務;公司聘任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決策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江蘇北人機器人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聘任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2020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本議案所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於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公告》。

9. 審議通過《關於確定公司監事2019年度薪酬及津貼方案》的議案

按照公司2019年初制定的經營目標任務,結合目標任務的實際完成情況、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和績效考核情況、公司經營規模等實際情況並參考行業薪酬水平確定監事薪酬水平,不再另行領取津貼。由於議案涉及全體監事薪酬及津貼,基於謹慎性原則,本議案全體監事迴避表決,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江蘇北人機器人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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