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市1764家公司擬派發現金“紅包”

上市公司年報進入密集披露期,利潤分配方案相繼出爐。東方財富Choice統計顯示,截至4月25日,滬深兩市共有178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其中,僅有8家公司披露高送轉預案,而擬進行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達1764家。

作為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一種重要方式,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樂於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東方財富Choice統計顯示,2017年兩市有2775公司進行利潤分配,現金分紅公司數量達2741家。2018年共有2605家公司進行利潤分配,現金分紅公司數量達2580家。2017年及2018年,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方案中的佔比均在98.5%以上,且呈上升態勢。

2019年,從已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來看,其選擇現金分紅的意願強烈,選擇進行現金分紅的公司數量達1764家,佔比為99%。

從年度分紅總額來看,有24家上市公司分紅總額在百億元以上,排名前三位的工行、建行、農行擬分紅金額合計2338.29億元。剔除金融類個股,貴州茅臺分紅總額最高,為213.87億元。

從每股分紅比例來看,2019年度每10股擬派現金額在10元以上的個股有57只,貴州茅臺以每10股派現170.25元(含稅)位居榜首,吉比特以每10股派現50元(含稅)位居第二。

“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現金回報,可以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等信息,更體現了上市公司對股東的重視程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對於上市公司是否一定要進行現金分紅,盤和林表示,“這要視公司經營特點和發展階段而定。成長性較好的科技類公司需要更多的資金投入未來的產品研發,很少進行現金分紅,股東也是能理解的。”

高送轉依然是監管關注的重點。記者注意到,高送轉比例達到“10送轉10”的上市公司,在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後均收到了交易所下發的關注函。部分公司送轉比例儘管沒有達到監管權威界定的“高送轉”標準,也同樣收到了關注函。送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動機,是否存在配合股東減持行為,是監管關注、問詢的重點。

4月17日,在捷捷微電披露年報後次日,其收到深交所發函問詢,公司自2017年3月份上市以來已實施2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分配方案,2017年度、201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轉增比例分別為每10股轉增9股、每10股轉增5股。2019年公司擬再次轉增股本,每10股派現2元(含稅)的基礎上以資本公積轉增6股。上市以來,捷捷微電連續3年推出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監管部門就實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質疑。

“我們已經就關注函作了回覆。與同行業上市公司股本規模相比,公司的股本規模相對是偏小的。”捷捷微電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之所以連續多次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也是綜合考慮了公司半導體產業視角和產業發展規劃,為了進一步做大做強上市公司。

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在業績良好、現金充裕的基礎上,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未嘗不可。在回報投資者方面,建議上市公司綜合考量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

“整體說來,市場偏好於現金分紅的回報方式。對於投資者來說,要關注高送轉公司的成長性和盈利能力,如果這兩項都不達標的話,高送轉很可能就是一個‘空頭支票’。”盤和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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