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起火時間騙取28萬元保費!

去年 1 月 18 日晚,一起因輪胎起火燒燬貨物的意外發生在甬莞高速廣東潮州路段。看似簡單的一起意外火災,卻揭露相關行業保險理賠與代理領域的亂象。

2019 年 1 月 18 日,帷森建材與聯盟速運簽訂了《運輸協議》,約定貨物保險由聯盟速運負責,保費由聯盟速運支付,一切理賠事宜由聯盟速運辦理。當日 20 時 54 分,廈門鴻翔勝物流公司就該批貨物向太平洋財保投保貨運險,被保險人為聯盟速運,保險金額為 100 萬元。當晚,在司機姚某駕車行駛至甬莞高速廣東潮州路段時,輪胎起火燒燬貨物。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撲滅火災。

庭前,根據消防部門的出具的《關於甬莞高速路貨車著火的證明》載明,2019 年 1 月 18 日 23 時 24 分實施滅火的消防行為。公估公司出具的公估報告認定事故發生時間亦為 23 時 24 分。去年 3 月,太平洋財保向聯盟速運支付理賠款 28 萬餘元並取得了《收據及權益轉讓書》。

然而,2019 年 8 月 8 日,消防部門出具了《更正說明》和《案件出車單》,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潮漳高速公路路政大隊出具證明,均確認事故時間為 2019 年 1 月 18 日 20 時許。

20 時發生的事故,20 時 54 分投保,怎麼能獲得賠償?經查,這是一起典型的保險詐騙案例。肇事司機自述自相矛盾引起法官的注意,法院向事發地段的消防部門、路政部門及公安機關接警部門發出調查令,最終還原了事實。此後,法院在查明事實後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配合抓捕犯罪嫌疑人,還依法向保險業監管部門和消防、運輸、公估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和風險警示,促使整改。這對規範相關行業經營行為具有積極意義。

這也得益於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該中心成立於去年 4 月,以廈門中院、思明法院為司法支撐,以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廈門地方金融監管局為金融協同,搭建了一體化運行平臺。這是全國首個金融司法協同平臺。成立一年來,中心共受理金融借款、保險等傳統和新類型金融案件 14699 件,標的 235.56 億元,辦結案件 13567 件,結案標的 202.13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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