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訊6月20日起,山西省將推行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機動車所有人可在網上申領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誌。
今年3月1日,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措施在16個城市試點實施,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在此基礎上,公安部決定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山西省在第二批推廣名單中。
如何申領?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
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標誌業務時,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生成、自動推送檢驗標誌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登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直接查看、下載使用。
屬於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誌電子憑證。
對在用車輛尚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一生成檢驗標誌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網下載使用。
對檢驗標誌紙質憑證丟失、損毀的,無需辦理補領檢驗標誌業務,可直接在網上下載使用,如需領取檢驗標誌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
如何出示?
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
在線出示的,可以直接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使用在線實時生成的檢驗標誌電子憑證。
離線出示的,可以提前將檢驗標誌電子憑證下載並存儲於手機中,使用時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過網上下載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後,打印為紙質憑證出示,與電子憑證具有同等效力。
如何應用?
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可適用於執法管理、公共服務、經濟活動等多個場景。
執法查驗時,已領取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誌,交通民警在執法管理中將通過執法PDA核查車輛檢驗狀況。
事故處理時,對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財損事故,可以通過查看對方車輛檢驗標誌電子憑證,以確認車輛檢驗狀況。
保險理賠時,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用於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相關手續。
租賃、抵押、交易車輛時,可以出示檢驗標誌電子憑證,證明車輛檢驗狀況,便利群眾企業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