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營收90%長期來自第一大客戶,三本招股書數據“打架”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昊科技)是一家專業從事智能電網相關技術產品的研究與開發,主要為電力系統提供電力設備的智能化監測產品的創業板擬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產品包括智能巡檢機器人,智能電力檢測及控制設備。早在2018年7月17日,公司曾經在第17屆發審委召開2018年第103次會議時,上會審核在上交所主板市場的首發申請,最終或因對單一大客戶國網浙江嚴重依賴等不利因素而未能通過。如今公司擬轉戰申請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從經營業績的角度來看,2016年到2018年的報告期可比前三年內,申昊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94億元、2.83億元和3.61億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36.41%;淨利潤分別為4658.55萬元、6532.36萬元和9306.34萬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41.33%,經營業績和成長性看似都還不錯。


可是,經我們深入研究發現,申昊科技銷售嚴重依賴單一大客戶的“老毛病”仍然沒有改正,直接、間接來自第一大客戶的合計銷售收入,佔當期營收之比報告期內始終保持在90%左右;公司申請上市的更新預披露招股書、首次預披露招股書和2018年2月披露的招股書中,相互出現了數據“打架”的情況。


分三種不同口徑統計,銷售都依賴單一大客戶


根據公司最新一版招股書,即更新預披露招股書,從2016年到2019年上半年的三年一期報告期內,申昊科技對當期第一大客戶的銷售金額佔當期營收之比都明顯偏高。


先從合併口徑來看:報告期內,申昊科技各期的第一大客戶分別為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浙江)、國網浙江、國網浙江和北京國網富達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富達),當期公司對第一大客戶的銷售金額分別為9045.44萬元、1.76億元、2.67億元和9612.07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之比分別為46.73%、62.13%、73.82%和62.00%,最後兩年一期內,對第一大客戶的銷售佔比持續高於60%,業務已經嚴重依賴第一大客戶。


值得一提的是,從2017年起,國網浙江向申昊科技採購智能機器人及其他智能電力檢測及控制設備的模式,從由國網浙江向申昊科技直接買斷銷售,轉為由第三方買斷,再由國網浙江承租的租賃模式。2017年和2018年,出面買斷上述智能檢測設備產權的第三方,是國網浙江全資控股的三級子公司浙江華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雲信息)。而2019年上半年,買斷設備產權的第三方是國網浙江同一實控下的關聯方,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網)下屬全資二級子公司北京富達。據招股書披露,2019年上半年,北京富達採購的9612.07萬元輪式智能巡檢機器人,全部屬於收入間接來自於國網浙江。換句話說,申昊科技依賴的合併口徑第一大客戶,始終是國網浙江。


再看單一客戶口徑:報告期內,申昊科技各期的第一大單一客戶分別為國網浙江、華雲信息、華雲信息和北京富達,當期公司對第一大單一客戶的銷售金額分別為8919.45萬元(注:扣除了當期對華雲信息的收入)、1.24億元、2.17億元和9612.07萬元,佔當期營收之比分別為46.08%、43.71%、60.00%和62.00%,最後一年一期內,申昊科技對單一大客戶的銷售收入佔比都不低於60%,還是嚴重依賴單一大客戶。


再換個角度,從國家電網大集團的角度來看,三年一期報告期內,申昊科技的前五大客戶中,始終有3家是國家電網母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合計銷售金額分別為9938.72萬元、1.96億元、2.76億元和1.22億元,佔當期營收之比分別為51.34%、69.49%、76.47%和79.01%,公司的主營業務始終依賴國家電網,且銷售佔比逐期顯著上漲。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據招股書披露,除了直接來自於國網浙江、華雲信息,以及來自於北京富達,實質是間接來自國網浙江的收入之外,申昊科技報告期內的銷售收入,還有來自於諸如許繼集團有限公司、寧波理工環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簡稱:理工環科,證券代碼:002322.SZ)、杭州傑創電器技術有限公司和北海銀河開關設備有限公司等十餘家第三方的銷售收入,但相關收入實際也是間接來自於國網浙江。


據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申昊科技直接、間接來自國網浙江的銷售收入合計為1.83億元、2.55億元、3.19億元和1.45億元,佔公司當期營業收入之比分別為94.58%、90.31%、88.41%和93.38%,2018年雖略有下降,但2019年上半年又強勢反彈了近5個百分點。主營業務如此嚴重地依賴單一大客戶,十分罕見。


雖然國內跨區域供電系統(即電網系統)由兩家央企主導,下游客戶集中度較高,但是申昊科技如此倚重國家電網,其銷售客戶中幾乎無法看到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的影子;而且申昊科技的客戶又是如此集中於國網浙江,其他國家電網下屬公司的銷售收入相對國網浙江的銷售收入而言,稱得上是微乎其微。如果由於某種特殊原因,導致申昊科技與國家電網,或者公司與國網浙江的合作關係無法延續,那麼“業績大變臉”的風險,恐怕就逃不掉了。


值得一提的是,前一次上會,申昊科技就很可能是折戟於銷售依賴單一大客戶的問題。據上次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公告披露,2015年至2017年,申昊科技直接、間接來自國網浙江的收入金額及佔比較高,需要公司解釋是否對國網浙江存在重大依賴。但是如上所述,這一不可持續經營風險一直延續到了本次上會。


申昊科技營收90%長期來自第一大客戶,三本招股書數據“打架”


三本招股書披露的數據相互“打架”


本次申請IPO,申昊科技分別於2019年9月23日、2019年4月25日向證監會申報了更新預披露和首次預披露招股書,兩本招股書上第一大客戶的銷售數據相互存在衝突。再與2018年2月22日申報的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以下簡稱:2018年招股書)中用電量及電費的數據相比,也不一致,無法合理解釋。


先來看本次申請IPO的更新預披露和首次預披露數據的比較:2016年,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中,申昊科技向第一大客戶國網浙江銷售金額為9045.44萬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46.73%。可是,首次預披露招股書中,公司向國網浙江的銷售金額為8986.63萬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46.43%。兩相比較,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中給出的銷售金額比首次預披露高了58.81萬元,營收佔比也高了0.30個百分點。


申昊科技營收90%長期來自第一大客戶,三本招股書數據“打架”

數據來源:申昊科技招股書

注:首次預披露(左)、更新預披露(右)


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中,2017年,申昊科技向國網浙江銷售金額為1.76億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62.13%。可是,首次預披露招股書中,公司向國網浙江的銷售金額為1.69億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59.91%。兩相比較,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中給出的銷售金額比首次預披露高了624.98萬元,營收佔比也高了2.22個百分點。


申昊科技營收90%長期來自第一大客戶,三本招股書數據“打架”

數據來源:申昊科技招股書

注:首次預披露(左)、更新預披露(右)


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中,2018年,申昊科技向國網浙江銷售金額為2.67億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73.82%。可是,首次預披露招股書中,公司向國網浙江的銷售金額為2.58億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71.46%。兩相比較,更新預披露招股書中給出的銷售金額比首次預披露高了855.01萬元,營收佔比也高了2.36個百分點。


申昊科技營收90%長期來自第一大客戶,三本招股書數據“打架”

數據來源:申昊科技招股書

注:首次預披露(左)、更新預披露(右)


除了本次申請IPO的兩本招股書上,存在同期同一數據不相一致的問題之外,更新預披露招股書與2018年招股書也有部分數據對不上。


先來看2016年數據:據更新預披露招股書提供的數據,2016年,申昊科技的用電量為59.76萬度,電費為62.94萬元,電費單價為1.05元/度。另據2018年招股書披露,2016年公司的用電量為54.30萬度,電費為59.26萬元,通過簡單計算可得電費單價為1.09元/度。兩相比較,2016年度,更新預披露招股書提供的用電量、電費和電費單價比2018年招股書披露的用電量、電費和電費單價高了5.46萬度、3.68萬元和-0.04元/度,差異比較明顯。


再看2017年數據:據更新預披露招股書提供的數據,2017年,申昊科技的用電量為82.26萬度,電費為79.10萬元,電費單價為0.96元/度。另據2018年招股書披露,2016年公司的用電量為78.29萬度,電費為76.19萬元,通過簡單計算可得電費單價為0.97元/度。兩相比較,2017年度,更新預披露招股書提供的用電量、電費和電費單價比2018年招股書披露的用電量、電費和電費單價分別高了3.97萬度、2.91萬元和-0.01元/度,差異也不小。


申昊科技營收90%長期來自第一大客戶,三本招股書數據“打架”

數據來源:申昊科技招股書

注:更新預披露(左)、2018年招股書(右)


三本招股書上披露的數據兩兩相互“打架”,比較奇怪。


按理說,同一時期內,同一財務指標的數據應該具有唯一性,至少同一次申請上市,在中介機構完全相同的情況下,不應該出現由統計口徑差異導致的數據偏差,可是申昊科技的首次預披露和更新預披露招股書,披露對公司長期嚴重依賴的第一大客戶銷售金額數據,竟然都出現了明顯的差異,這讓人該如何才能信任公司公開的財務數據呢?


值得一提的是,申昊科技兩次申請上市,除了保薦機構由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成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中信建投,證券代碼:601066.SH)之外,其他中介機構並未變更。而且由電力系統統計的用電量和電費數據,通常具有客觀存在性,就更不可能因為保薦機構的變動而發生變化了。那麼為什麼更新預披露招股書和2018年招股書披露的電力採購相關數據會不一致呢?有待申昊科技作出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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