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5月1日正式施行,滬將進一步規範洗車排水行為

上海水務部門今天透露:《上海市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

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中,在現有的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11類需要辦證的活動基礎上,將從事有船舶生活汙水收集處理的港口經營活動,以及汽車清洗活動納入許可範圍。

近期,水務部門已向部分新納入許可範圍的排水戶發放了告知書,要求企業自查,必要時進行整改。從5月1開始,洗車商戶可登錄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一網通辦專欄或至水務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上海市就出臺了《上海市排水管理條例》,並分別於2001年、2003年、2006年、2010年作了四次局部修正。自1996年實施以來,對加強本市排水管理、保障設施安全運行、改善水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隨著形勢的發展,本市排水與汙水處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本市的洗車行業,根據上海市機動車輛清洗管理處統計數據,全市洗車場(站)有2000多家,大多數面積不大,規範排水意識不強,普遍存在佔道洗車、洗車和場地衝洗廢水接雨水管道的現象。此次《上海市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頒佈施行,旨在通過全面修法,為保障設施運行安全、有效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

據介紹,《上海市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共六章五十三條,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排水管理與汙水處理、設施維護與保護、法律責任、附則六個章節。與原《上海市排水管理條例》相比,各項制度更加系統全面,明晰政府部門、設施運行維護單位、排水單位和個人在排水、汙水處理中的責任義務。

新《條例》中,除了排水許可範圍方面的變化外,圍繞城市治理排水與汙水處理工作的重點、難點,新增加了規劃建設雨水集蓄利用設施,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排水接入改革,規範雨汙分流,監管排水單位和個人雨汙混接、混排行為等內容,並根據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將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納入條例範圍,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村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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