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監獄:讓個別教育談話更有效

  為進一步貫徹司法部“五大改造”新格局,創新罪犯教育改造方式方法,讓個別教育談話更好地發揮教育引導作用,提升監獄科學管理水平,根據監獄黨委工作安排,漳州監獄五監區民警在封閉執勤期間,以“深化監獄管理和隊伍建設大整頓活動”為契機,開展罪犯個別教育談話創新試點工作。

漳州監獄:讓個別教育談話更有效

  在試點中,罪犯個別教育談話一改之前談話之後由民警在記錄本上填寫談話內容的“套路”,改為談話教育結束後,由受談罪犯將民警談話的主要內容、談話後的個人感想、仍存在的困惑疑慮和尚需反映的訴求進行概括,用簡要的幾句話,以書面形式記錄在罪犯個別談話教育記錄本上,民警通過審閱罪犯記錄的內容,對罪犯存在思想問題、動態、疑慮、訴求進行研判,評估談話效果,並將談話教育效果和研判的信息進行登記,作為研究制定下一步的教育改造方案的重要依據。

  通過試點創新,改進了目前個別談話教育存在的不足之處,提高效率,使民警能把更多精力用於研判罪犯思想動態和思考如何提高罪犯個別談話教育效果的實際工作中。同時,由罪犯書面記錄個談內容和個人述求,使民警更及時、準確掌握罪犯的思想動態,便於民警更好地改進個談工作方式、方法的不足,為分監區民警開展罪犯個別談話教育工作提供新思路。

漳州監獄:讓個別教育談話更有效

  在此次試點工作中,試點民警還通過試點工作成員座談會及警囚座談,探討建立個別談話教育工作的創新思路:在監區、分監區探索建立“解答日”制度。針對罪犯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各類型途徑蒐集反饋的問題進行針對性解答;建立個別談話教育工作討論交流會制度。監區可針對近期個別談話教育效果不好的罪犯,組織監區或分監區民警召開討論交流會,以一名個別談話教育工作經驗豐富的民警為主導,依據前期信息,針對其行為、性格、心理方面的特點,開展討論和經驗交流,共同製作針對該名罪犯的個談策略,達到個別談話教育工作思路共享、啟發的目的,促進民警個別談話教育工作能力的提升。同時試點民警通過調研、對比採集的數據、素材,整理不同類型罪犯的談話方式、技巧和分析,進行個別談話教育經驗總結。

(陳宇光 蔡劍宏 沈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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