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中彬: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困難重重,仍需加速推進

我認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包括證券法的修改,對原來的整個證券上市規則是一個很大的改變。

最近交易所的某些官員說科創板和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沒有多大區別,我認為是不對的,科創板註冊制只是一個試點、一個嘗試,創業板註冊制應該說在形式上或者是實質上都會有比較大的變化,目前看可能變化不大,或者只是個過渡,那是因為註冊制不是立刻就能實現的。


海外市場的註冊制

海外市場基本都是奉行註冊制,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並不由券商投行撰寫,而是由律師撰寫,跟國內有很大的區別。


海外市場的招股說明書或者公司上市基於的是法律,而不是金融。因為股票是權益類的,不是實物,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是發行一種票據,完全基於法律、合同,出了問題就是非常嚴肅的法律問題。從這點看就不是個行政問題,不是誰批准就可以上市,目前我們國家的證監會是核准、批准上市,而不是基於法律,基於法律就是發行股份得保證它的信息準確無誤,沒有誤導、沒有欺詐,特別是財務上的事情。


紀中彬: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困難重重,仍需加速推進


投行在這裡完全只扮演一個銷售的角色,給公司和投資人提供幫助,解釋為什麼這個股票以後有前景,為什麼值得買,包括幫助企業做路演,介紹投資人,因為他知道很多投資方。投行或者證券公司的作用就在於給那些可能會對這個公司股票有興趣的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推薦公司股票。那麼具體誰為股票負責呢?公司,發行股票的公司要為基礎的材料、財務數據和他的描述、提供的合同、提供的合作方、銷售客戶、原料、擁有的資源房產等證明的準確性提供保證,審計師也根據相應公司提供的資料去核實,但最後的責任承擔方就是個發行人,那麼如果這個發行公司去作假、欺詐等等,需要承擔是非常嚴厲的法律責任。那麼如果是證監會在裡頭批准,必然的法律責任就轉嫁到監管機構身上了。


需要清楚的是,如果公司是註冊制,是由律師起草文件,公司承擔所有責任;國內核準制是證監會核准批准,公司承擔的責任要小得多,目前看連刑事責任都沒有,造假、爆雷基本沒有刑事責任,這是不對或者是不合適的。現在A股作假造假非常非常普遍,100億資金弄沒了就賠個60萬,現在這個註冊制了賠一千萬,說是漲了十幾倍,那還是小事情,這個就有點開玩笑了,因為造假欺詐屬於重大違法,或者是犯罪了,處罰應該負刑事責任:一是要坐牢,二是把所有的非法所得加利息都是應該被沒收的,而且沒收來要賠付給相應的受損失的投資人,那麼現在就只是證監會出面罰款,象徵性的罰幾十萬,哪怕新註冊的罰一千萬,對於廣大投資者來說只是毛毛雨,這個註冊制現在還是有點虛的。


最近聯想到在美國上市的瑞幸咖啡的一些造假等等,在美國層面可以說在持續發酵,越演越烈,我覺著後面賠付、法律訴訟、刑責都會接踵而至,絕對不會輕易的弄個五年或者終生市場禁入,罰個60萬1000萬,怎麼可能的事情,只有嚴刑峻法才能保證金融秩序,中國才能達到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繁榮發展。


註冊制實際推行困難重重

我想最高層決策層能推行註冊制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多少年了都推行不下去,因為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太大的利益蛋糕,只有非常強有力的高層政府才能推行下去。我看著現在推行也是有點打折扣,未來應該還是要儘量去改善,都註冊制了怎麼還是要罰款呢?發行人應該為財務等所有的資料負責,如果有欺騙的話一定是要負刑責的,怎麼能只罰款。


現在是一個假的註冊制,上市只是從證監會核准換成去交易所核准,還是換湯不換藥,現在的科創板就那樣,不死不活的肯定是不好的。我認為最高層不會為了做這麼一個假的註冊制而下這麼大的決心修改證券法,現在這個情況絕對不是最高層、決策層所願意看到的,也不是隻是為了擴大金融市場,開放金融市場才要推行註冊制,我覺得各級官員對註冊制的理解程度還是有欠缺。


因為冊制以後不應該有核準這個事情,那麼所有的公司上市只需要符合一些最基本的條件:有券商、有承銷商把股票去賣給足夠的投資方,然後這個股票能夠在市場上交易,能達到融資的效果就可以了。


最近在美國上市的如涵控股,雲集股份等等的,都是一開盤降了很多,甚至有的流血上市根本募不到錢,本來是準備募資兩三個億美金的,最後只融資了六七千萬,而且價格低的可憐,最後還是要看公司的表現或者經營,上市只是公司發展的一個里程碑。而國內好多公司上市就是巔峰了,所有經營就是為了上市那一刻,一上市發行股票就開始準備套現,然後誰接管公司誰做事情就不管了,這是絕大多數中國的普通上市公司的想法或者表現,所以才有不讓限售這些事情。


紀中彬: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困難重重,仍需加速推進


註冊制的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股票是由承銷商或者券商去向投資人銷售,如果銷售不夠的話就上市不了,因為股票在合適的價格都賣不出去,肯定是不行的;還有一個就是可能有些公司為了達到某些目的,編造、篡改一些東西,那麼證監會這時候就會有問詢函問一下這個問題,如果解釋不清楚就不給你註冊,這個不是批准,而是你的問題我要描敘描繪得很清晰,讓大廣大投資者明白,這就是證監會所起的作用。


律師起草的招股說明書之下,如果投資者還是願意認購這個公司的股票就可以上市了,發行價是公允的多少錢,不像咱們這兒一到科創板就四五十倍市盈率,開盤就是最高點,一開盤八九十倍,不能做空,然後就往下跌,這是非常畸形的現象,我覺得在一個健康成熟的市場裡是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如果發生的話,必定是由於監管的一些規矩規則不對導致的。


推行註冊制後股市如何變化

正規市場,留下的公司好的公司,大家都放心,不會老是是踩雷。現在到處地雷,如果你踩的地雷先炸死的是公司,那你就比較放心;如果你知道這地雷爆了公司沒事,頂多罰個幾十萬塊錢,五年不進入市場這種虛頭八腦的懲罰,而投資者就是傾家蕩產,這種情況買股票還是正常的投資嗎?誰還願意去投資?在美國市場,老百姓的資產除了在房子上就是在股票上,都是這樣的,中國不是,其他方面也有很多投資但股票上少,因為不敢把錢放太多,到處是地雷。


紀中彬: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困難重重,仍需加速推進


有人擔心註冊制以後有退市,退市當然要有,還要有不讓上市,甚至還要有刑法刑責等等。但不能光退市就完了,那麼多股民拿著股票變成廢紙一張怎麼辦?那就一定要追究,如果這個公司股票很長時間交易量非常小,價格非常低,那就把這些同類公司集中在一個特定市場裡面交易,在美國叫粉單市場或者OTC市場,退市的股票不再擁有正常的交易能力或者資格了;國內也不是說退市就沒有了,而是放在一個原來叫老三板的市場裡面去做交易。退市公司很少能爬起來,以後就變成殼兒了,也有公司專門註冊殼兒用來其他事情。


因為處罰或退市比較多,如果打開市場,更多的是合格的公司湧入到資本市場或者股市的,肯定對股票市場有一種擴容或稀釋、抽水的效果,那麼對股市是不利的,對創業板的估值或整體股票的估值會造成下移,股價會比較低。但是我還是講目前這是一個並不完全的註冊制,可能還有一定過渡的時間,所以說目前看來影響並不是很大,如果是真正註冊還是影響很大的。


我認為要推行註冊制就按正常的註冊流程來,不註冊就別說註冊,不要上面說註冊制下面就注水,效果大打折扣,最後變成一個七零八落的註冊制,那還不如不搞這個東西。


所以說在我看來,目前這個註冊制除非有新的文章、新的實質性的考慮在裡面,否則的話股市不會有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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