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鄰家一女孩結婚,高中同學,自談的,光彩禮要了二十五萬,在本地算非常高的了,女孩父母答應代為保存,婚後返還,婚後女孩父母反悔,不想退,久爭不下,女孩一紙訴狀將父母告上法庭,結果不知,現親己斷,己過五,六年至今尚無來往。 分享到: 關鍵字: 二十五萬 禮要 現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