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男子(原創)

九十年代初,川東北渠江畔,僻靜的鄉路上,夏日陽光炙烤著大地,汗水溼透了強娃廉價的黑白條紋汗衫,路上行人稀少,強娃感覺口渴甚急,上午步行至鄉場玩耍後返家,幾天前,其父幫鄰居幹活時不慎觸電身亡,強娃特地向在沿海務工的廠裡請假回家奔喪,路過一獨戶農家,堂屋內一少女在看電視,強娃對她說‘’小妹妹!我口渴,要點水喝!‘’少女說不認識他,並且用戒備的眼神看著他,強娃說‘’我家就住在附近,老漢才被電打死了!‘’少女聽說過此事,便答應拿水給強娃喝,就進灶屋用缽瓢舀來冷水,強娃咕嚕咕嚕喝完,道謝而去,行至農房右側竹林處,突然覺得少女長得漂亮,且獨自在家,周圍最近的農戶距離在三百米外,想起自己二十六、七歲,家困人醜,姻緣未了,不禁淫心暗升,強娃返轉至堂屋裡,驀然將少女按在木涼椅上,右手摁住她,左手去撕扯內褲,少女奮力反抗,並大聲呼喊‘’來人呀!救命!‘’博鬥中,少女撩傷了強娃的右頸部,強娃見難以得逞,便倉惶逃走。當日下午,警方將強娃擒獲。

悲情男子(原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娃被依法處以刑罰。

作者點評:此案發生,系強娃偶然心態所致,究其內心是不懂法、不畏法,僥倖而為,其父不慎觸電身亡,乃為不幸,縱私慾,陷囹圄,實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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