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事件整個捋下來,看得出來多半是沒有觸犯刑法的,雖然現在最終法律結果沒有出來,但他作為一個精英律師,在這件事情的發展中時時刻刻留證自保,而李星星一方除了一把鼻涕一把淚什麼實體證據都沒有。
即使司法上的結果已經沒什麼懸念,但鮑毓明就是個戀童的變態,這點絕對沒得跑。
法律處罰不了他,作為吃瓜的罵這變態一句沒什麼問題吧。
呸!噁心!
鮑毓明說白了就是饞一個十幾歲少女的身子,而對方母親也有用女兒肉體資源換錢的打算。
他們之間的交易共識,很像是日本援助交際,這種事情其實國內並不罕見,一些十幾歲女孩為了追求不勞而獲的生活,面對誘惑是願意付出身體代價的。
而李星星這邊有她母親共同參與,她自己沒有決定權和自理能力,只是一個順從者和被送出去的“養女”而已,或者就是一個大人合謀的交易對象。
但在國內性交易是違法,無論你用什麼模式,雙方是否自願,這都是賣Y,不信你問問徐錦江。
鮑毓明作為一個精通法律的國際律師,自然不敢去冒違反刑法的風險,所以他才選擇了“收養”轉“愛情”,最後走入“婚姻”的曲線模式,妄圖拉長時間線,用巨大的經濟回饋穩住對方,最後實現結果合法化,從而淡化自己的變態嘴臉。
所以他才一邊享受十幾歲的身子,一邊保留各種利好的證據,以便將來翻了船,自己可以成為受害者身份昭告世人,是這對無恥的母女饞自己的錢跟身子,主動勾引並碰瓷自己。
鮑毓明發出靈魂十問,並且5月2日又趁勢追擊,強調自己不知道對方年齡,甚至現在也沒看過對方身份證。
感覺鮑先生就是一個被愛情衝昏頭的傻白甜,當他在網上掛出收養女兒的帖子,跟李星星母女接觸上之後,看到一個身高一米七體重一百多斤的女性,瞬間從父愛轉換成真愛。於是在沒有核實對方真實年齡的情況下,懷著對真愛的憧憬和對方啪啪啪,最後落入對方圈套。
一個懂得處處留取證據以便將來打官司自保,一個把所有法律漏洞鑽得跟密集恐懼症一樣的精英律師,竟然忘記通過身份證核實對方年齡,至今都以為自己跟一個一米七的百斤成年女性發生真愛啪啪。
李國慶把自己重新定義成了傻白甜,鮑毓明則是打算把全國人民都定義成傻白甜。
鮑毓明最大的錯誤就在於,他在一個對性交易絕對禁止的國家,曲了拐彎的完成了性交易,然後打算向合法婚姻轉換,最後還想魔改成仙人跳。
有個微博網友說的很對,對方是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就算她脫光了趴在你身上,你也應該穿好她的衣服,讓她乖乖離開。
因為一旦你順從了,她只是犯錯,而你就是犯罪,最次也是個變態,尤其是你還追加了金錢跟利益在裡面。
或許鮑毓明你覺得自己是個普通血性男兒,還是一個精通法律的理性工具人,追求性愛自由和雙方平等自願的肉體選擇。
但咱們這邊還沒進步到這程度,跟一些發達國家,比如印度阿拉伯非洲等有錢就能娶幾個老婆,最低婚齡可以無限制不一樣,而且我們跟荷蘭日本這些性產業合法化的國家也不一樣。
所以鮑毓明你打著收養旗號買春也好,花錢養著十幾歲童養媳也好,然後做那種事情的同時,處心積慮的留證自保,所以法律都讓你精準的繞開了,但你道德上的變態嘴臉抹不掉。
就算鮑毓明說的都是真的,李星星全是在撒謊,你也是個讓人作嘔的戀童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