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透解》修訂之13:論合而無傷於合,格清則貴,混雜則賤

《子平真詮透解》修訂之13:論合而無傷於合,格清則貴,混雜則賤

相也《子平真詮透解》第13講

第三節 論合而不傷於合

【原文】又有合而無傷於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為合一留一,官星反清。甲逢月刃,庚辛並透,丙與辛合,是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無傷於合也。

相也提示:本節論“合而無傷於合”的情況。“無傷於合”的“合”字,用的不精準,不是說合而無傷於合,而是合而無傷格局。

“合而無傷於合”,就是兩幹相合一方,同時並透兩字,或偏正混雜時,需要以“合一留一”的方式取清格局時,這樣的兩幹相合,就無傷於合,反而能使八字格局更加清純。如八字出現兩官並透,名為重官;兩煞並透,是為重煞;官煞並透,是為混雜。必須合一留一,或合官留煞,或合煞留官,了取清格局,則皆無傷于格也。如下面三例:

例一:丙年 辛卯 甲日 辛未。

例二:丙年 辛卯 甲日 庚午。

例三:丙年 辛卯 乙日 庚辰。

例一,丙年,甲生寅月,月時是無法“兩透辛官”的,只有甲生卯月,月時才能“兩透辛官”。故原文“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一句,不夠嚴謹。甲生卯月,月時兩透辛官,為重官不貴,年月丙辛合,合一留一,留下時上辛金正官為用,為合官取清,格成陽刀格用官。例二,甲生卯月,陽刃格,月時庚辛並透,官煞混雜,年月丙與辛合,留下時上庚煞,為合官留煞,格成陽刃用煞格,為合官取清。例三,乙生卯月,建祿格,但月時庚辛並透,官煞混雜,年月丙辛合,留下時上庚金正官,為合煞留官,格成建祿用官格。即便日時乙庚合,是合來,這都是合而不傷格局的情況。

相也點評:子平格局論命,最喜用相清純,格正局清,不喜用相伏藏不透,正偏混雜,或制化兩立,喜忌結黨等,導致格混局亂,用相混濁不清。十神正偏混雜之中,又以官煞混雜為禍最重,因為官煞即是功名之代表,又是官非、牢獄、疾病、意外災禍之代表。就如同一個官員,格局清純時為好官,格局因歲運混雜時,就變成貪官了,官非、災禍也就相伴而至了。而八怕不怕若先天官煞混雜,無字清格,不僅無名無利,而且因官煞交織,混雜攻身,導致人是非不斷,多災多難,時刻有性命之憂。所以,《真詮》在這裡講“合而無傷於合”的問題時,專以官煞混雜和重官為例,有字取清,反而因合而成全格局。還有制化兩立的情況,原文沒有舉例。若有字合掉一方,去了制化兩立之病,也是“合而無傷於合”的喜相。

一句話,在命學古籍中,關於相合的去留問題,獨《真詮》“合而無傷於合”這六個字,抓住了問題的本質,點準了去留的命門。“合而無傷於合”的目的,就是為了清格成格。可不是為了單純地去混雜之病,去重官重煞之病。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清。《三命通會》“官煞去留雜論”雲:“凡看去留,要詳柱中官煞孰輕孰重....,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為官,庚為煞,若官重煞輕,得丙食一位克去庚煞,與辛相合,此為去煞留官,有情而貴。若煞重官輕,得丁火傷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陽刃與庚相合,此謂去官留煞,有情而貴。”意思很清楚,去留官煞須先看官煞孰輕孰重,然後則去輕留重,因為重者有力,去輕留重才符合優勝劣汰的自然的法則。但是,《三命通會》看似論的精到,但也沒有抓住問題的本質。《真詮》之所以要去留官煞,是因為官煞混雜,會導致格局不清,輕則損格,重則破格。所以,去留官煞的唯一目的是為了清格,為了成就格局,如果“合而有傷於合”,有損於格局,那麼,再去輕留重,去偏留正,都與格局無異。所以,去留官煞的原則和方法,不能僅僅停留在去輕留重的層面,而應去其破格者,留下成格者。倘若重者不成格局,那就要去重留輕。這才是真正的“合而無傷於合”的真義。

王士珍命:辛酉 丙申 庚子 丙戌。     

此北洋領袖王士珍之造也。徐樂吾評註道:“辛合丙煞,合一留一,依然為煞刃格也。”意即年月丙辛合,留下時幹之煞,依然還是陽刃用煞格。徐只顧了天干之合,卻忘了格局。庚生申月透辛,怎麼成了陽刃格了?月令即不是陽刃,也不是七煞,怎麼成了“煞刃”格了?此命申子合水,化祿劫為傷,再以戌土製之,格成傷官格用煞印。年辛被月丙先合,也不合時上丙煞,而時上丙煞自有坐下戌土化之,也不勞年上辛金合。大運先南後東,印星無損,足以伏傷,時煞生印,又能武,所以能馳騁官場,貴至陸軍總長,代總理。所以,這個命,並不是年月丙辛合而無傷於合,這是次要的,充其量,合掉月上丙煞,錦上添花而已,關鍵是傷官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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