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法制日報微博以疫情為由,已拿到錄用通知的員工被通知取消錄用,是否合法?員工不幸感染,單位能否以此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感染新冠病毒肺炎被隔離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能自動終止嗎? 分享到: 關鍵字: 這份兒 錄用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