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史記·裁判列傳·復明篇

復明者,蹴鞠仲裁也,其妻在朝。究其先祖,不可得,或為複姓宰父之後。

復明天生奸相,天縱奸才,性頑劣,不羈於法。三歲好酒,五歲好賭,七歲好色,九歲見其害。

十歲師從高俅,晨以球始,夕以球寢,然終為廢柴。高俅不堪其劣,飲恨自裁。

中國足球史記·裁判列傳·復明篇

及弱冠,仍耿耿於球事,復求學,攻仲裁。然文亦不堪,舞弊乃得。微而藏,終為義士所舉。

其妻當朝,擅“奇”術,精口技,尤通攻守疏通之道。通刺挑劈點,曉抹挽撩斷,乃無所不通。後集大成,乃升部長。復明繼而入京,獲譽洲之精英,耀其門廳,榮其先靈。復明大喜,如過江之鯽,熊氣風發,尤無所洩之貌也。

復明法義凜然。執法之劍,若遊鼠曲沼,肛氣迴腸;暴戾之氣,如屎射寒江,臭震四方。力挫西域,氣殺南泰。一時,江湖風起,九州雲湧,眾人皆懼。恆豐攜亞泰竟避於中甲……

中國足球史記·裁判列傳·復明篇

己亥三月,魯豫約戰於濟州,復明得令仲裁。觀魯軍排山倒海之勢,乃憂之。復明為豫之後,恚心生,連坑魯軍。廝乃仲裁,中立而決之,豈有偏彼害此之理耶?!魯豫為鄰,間之何心?

齊魯大地,立孔孟之名,生忠厚之人,養仁義之師,交天下之友,小廝竟欺我良善乎?復明之惡,魯軍大怒,舉國唾棄,乃揮師伐之。一時,北青、大河、廣州、蜀地、滬媒雲集,皆挺身而出。

知法、執法而違法,光天化日之下,億萬民眾之前,假公濟私,一而再,再而三,復而四。廝為朝官,不及屠狗,竟以惡語辱人,何其囂張耶!

中國足球史記·裁判列傳·復明篇

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誰之過與?縱得百世之功,闖得九州江湖,亦不敵盜倉碩鼠一二矣!

身為球官而亂球事,爾乃球人耶?既為球人,眾人則射而網之也!復明,赴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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