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執行,中山二手房個稅下調,可按總價2%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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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個人所得稅房屋轉讓(不含通過拍賣轉讓住房)的核定徵收率由全額3%降為全額2%,差額20%不變。

該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已執行,中山二手房個稅下調,可按總價2%繳納

二手房交易個稅下調

2020年12月31日,中山發佈《關於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和核定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 》。

據公告,2021年1月1日起,中山住房交易全額個稅徵收標準由3%改為2%(核定方式),差額徵收方式不變。

已執行,中山二手房個稅下調,可按總價2%繳納

而中山此前的二手房交易政策是,“家庭唯一住房並且滿五年”免徵個人所得稅;其它情況下則需要按照“全額3%或差額20%”來徵收!

2021年1月1日起,全額個稅徵收標準由3%改為2%,交易的稅費降低,也意味著置業者的購房成本下降。

已執行,中山二手房個稅下調,可按總價2%繳納

兩種方式繳納個稅

目前,中山購房者可自主選擇全額的2%或差額的20%兩種方式繳納個稅。

如果所交易的房產價格漲幅較大,購房者可選擇總額的2%的方式計算;如果漲幅不大,則可選擇差額20%方式繳納稅費。

例如,中山一套二手房,購買成本是100萬,轉手賣出去200萬,那麼增值幅度是100萬,按差額20%計算,個稅是20萬元;按總額2%計算,個稅是4萬元。

兩者相差16萬。很明顯,這個時候選擇按照總額2%計算個稅更划算。

這次中山交易個稅政策調整,讓購買二手房的成本降低,預計二手市場的流通性會加強。目前,收到消息的二手房中介已經在朋友圈奔走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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