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講讀4.7(小結)

《周易本義》講讀4.7(小結)

前4節回眸

講了這麼多,小結一下。《周易本義》受到後世讀者的褒貶由來已久,本文擬從“知識考古學”視角來梳理《周易本義》內容,幾乎不涉及他人對此書的觀點。在前面十節課,依次講解了《周易序》、《筮儀》。對一些基本概念作了重新梳理,有的是書上沒有涉及的。明堂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場所,必須首先指出來,儘管到了南宋時期,“明堂制度”日漸式微,但是無論怎樣,“筮儀”仍然堅持了這個場所的原名“蓍室”,這是可貴而難能的。否則,人們誤以為在大街上用幾個鋼鏰算卦就是筮儀了呢。床也好,案也罷,一旦擺上香爐筆墨,神聖的氛圍裡更讓人油然而生一股莊重之情。同一篇文章裡出現“床上”“案上”、“莖”“策”,從中可與《太玄闡秘》裡記載的“筮儀”對照,考實孰先孰後,從而初步得出“筮儀”的源流。作為工具,最重要的工具要屬“蓍”了。“蓍”的原產地在哪,“蓍”的數目與“分法”和《太玄闡秘》本“筮儀”有何淵源,可以探尋筮法的流變。不管是怎麼流變,都有原本的面目殘留其中,這是毋庸置疑的。古人格外重視“數字”蘊藏的天命玄機,筮儀裡的蓍數和筮法應該與歷史事實之間有某種對應關係。《六韜》記載史編告訴文王說大禹佔得皋陶之卦又重現江湖了,然後文王得呂尚共載,以為師。《詩經 周頌 敬之》記載:

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不易哉。無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

書上認為陟降厥士的“士”是“事”的通假字,有可商榷的地方。古文不存在通假字,所謂通假字是後世學者偷懶懈怠求學的餿方法之一。以《太玄闡秘 · 筮儀》對照《周易本義 · 筮儀》中的異文來看,“案”與“床”不通假,“莖”與“策”也不通假,無非是角度不同。《帛書易經》的八卦名稱與《今本易經》沒有一個是相同的,也不存在通假,也無非是角度不同。後文細梳。

《周易序》談了卦爻的起源(易有太極),卻沒有論及真正的起源(易亦有河圖)。或許朱熹先生已經敏感地認為河圖洛書是易經卦爻生成與演化的源頭(術數),只是囿於易學傳統觀點太極八卦說,才在序裡略去河圖,而在編輯秩次的時候,把河圖洛書排在眾圖之首。《周易序》的話題可以生髮得更開闊。對於現代學者而言,可以瀏覽一下古人對“數字”統領文化四通八達的精確總結,對發掘“數字”特殊力量孜孜以求的鐘情痴迷。《周易序》結尾透露出作者的想法,他想探求易經之“果”,想探究“未形未見”之“果”到底是個什麼面目?這麼說有點抽,具體一點,以河圖洛書為例,當時圍繞河圖洛書的真面目是有兩派觀點的,一派認為河圖九個數,另一派認為洛書九數。朱熹先生舉手表腳:河圖十個數。朱熹先生是不是口是心非,很難說了。我們看到朱熹先生把河圖洛書列出來,其實朱熹先生是拿不定主意的。這一點,儘管朱熹先生尚未明說,但在最後給予暗示,善莫大焉。還望讀者朋友多多旁徵博引,自己釐清,自己站隊,自己鑽研。

《筮儀》談了“蓍室”“蓍”“敬”“命”“策”“變”“爻卦”等知識點,“蓍室”與“明堂”有深厚的淵源。“蓍”與“艾”“蒿”“薛”“莘”“皋陶”等物與賢人有深遠的傳承關係。一個“案”字,引起了“床”“案”之考,它讓我們領略了《太玄闡秘 · 筮儀》的風采。為我們提供了不一樣的“蓍數”和“策數”,開啟了“數”理的新層面。

下一節講一講卦歌,看看卦歌是小學生水準,還是博士後水準。

封面:“斗笠”“蓑衣”(中國古代物質文化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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