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權力清單的通知
瓊府辦〔2021〕6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簡政放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經審核論證,現決定調整省級權力清單,對省級權力清單中的事項取消19項、新增13項、變更1項(詳見附件)。
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要抓緊做好權力清單調整的銜接落實工作,加大改革力度,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優化審批流程,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標準化便利化政務服務。要認真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管理制度,確保清單之外無審批,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不斷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更好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附件:1.取消事項
2.新增事項
3.變更事項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取消事項
附件2:新增事項
附件3:變更事項
(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