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劇本故事有頭有尾,因此戲曲結構離不開“起承轉合”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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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藝術作品,大都重視章法,講究結構。不過,由於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的不同,藝術形式和表現方法的差異,因而在章法上各有具體的特點和要求。戲曲劇本要求故事有頭有尾,情節有起有伏,人物形象孕育、形成於情節起伏之中,主題思想體現在完整故事之內。因此,嚴謹的戲曲結構,不能離開“起承轉合”的規範。換句話說,“起承轉合”也就是戲曲結構的章法。簡而言之,“起”是全劇矛盾的提出,“承”是承上啟下,也就是矛盾的進展、上升和激化,“轉“不僅是情節的轉折,更主要的是矛盾的轉化,“合”是矛盾的解決,全劇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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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概念解釋,不過如此。至於如何運用才能恰到好處,卻是一項值得研究的課題。以崑曲《十五貫》來說,有關結構章法方面的一些問題。這個戲的中心事件是況鍾片熊友蘭、蘇戌娟昭雪冤獄。全劇的“起承轉合”就是圍繞眷這一中心事件進行的。冤獄的形成是“起“,冤獄的昭雪是“合“。“起”與“合”之間,經歷了一場尖銳而又曲折的鬥爭,出現了況鍾法場停用,見都請命,現場察勘,訪鼠測字等等戲劇性的管節,這是章法中最主要的部分:“承”與“轉“。粗略講來,無非以上四個階段,如果探討結構章法的特點,那就不能這樣簡單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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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就“起承轉合”來講,劇作者既應根據總體要求設想全局性的佈局,也要結合分場結構的特點,做出局部性的安排。如果只重視總體而忽略局部,整個結構必將出現薄弱環節。反之。如果善於傑籌並顧,局部從屬於整體而又相對獨立,人物推動情節而又一線貫穿,“起承轉合”之間形成一個既有外部特徵,更有內在聯繫的有機整體,童法的作用,才能充分顯示出來。《十五貫》的第一場從全劇總體來講,它是“起“(或許僅僅是“起”的一部分);可是作為從屬於總體而又相對獨立的分場結構,它又應該是具有樹立全劇主線,推動矛盾進展作用的一場戲,因此劇作者就依據集中和章法的要求,安排了一個“起承轉合”的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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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作為全劇矛盾的提出,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矛盾的起點,再一種是矛盾的形成。如是前者,蘇戌娟出走,尤葫蘆被殺,即可做為矛盾起點,那麼第一場就是“起”,第二場以後也就進入“承”的階段。如是後者,則前三場是形成冤獄的整個過程,應該連接為一個單元,並屬於“起承轉合”的第一階段。我比較同意後者的解釋,問題倒不在於解釋本身,而在於把矛盾起點列為“起承轉合”的第一階段——“起”的這種說法或作法,雖然縮短了“起”,但實際上卻延長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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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承”界線混淆的結果,致使一些原應精簡的或集中的“流水場子”,得以存在下來,戲的開頭就會出現結構鬆散、節奏拖沓的毛病(《四進士》“柳林寫狀“之前,就是如此)。反之,如果把矛盾的起點和矛盾的形成,作為一個單元,列入“起“的階段,那麼,場子就不宜過多,節奏就不宜過緩,既要交待清楚,又要迅速進戲,劇作者就不能不在分場結構方面多下功夫。所以這兩種“起”的解釋,雖然都可以成立,但是我覺得後者似乎更適當些,因為這樣做,可以促使我們注意於章法的運用,避免出現上述的那些毛病,對於劇本總體或分場結梅都是頗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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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矛盾激化到瀕於頂點的時刻,出現一個巨大的突變。這個突變不僅是關鍵性的情節轉折,而且是根本性的矛盾轉化。所以儘管前面每一場戲都有“轉”,而且“判斬”一場是帶有關鍵性的“轉”,但那都是屬於局部性的,而“測字”一場,真相大白,“釦子“頓然解開,事態急轉直下,這才是結構總體的“轉”,接近於結局的“轉”。正因如此,後面才出現以昭雪冤案結束全劇的“合”(雖然最後之“合”,其中仍然有“轉“)。“起承轉合“,“轉“是核心。有“起“有“承”而沒有“轉“,就不會達到“合“。反之,只要戲中出現了“轉”,則前面必有“起”、“承”為之鋪墊,後面也會有“合”作為收煞。從這個意義來講,沒有“轉”也就不能產生一個完整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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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有總體性的,也有局部性的;有漸變性的,也有突變性的,有外部的,也有內在的,右的是情節的轉折,有的是矛盾的轉化….管類型不同,卻有一個共同的要求:“轉”得要有稜角,要不斷地出現危機,要在最關鍵的時刻“解釦子”。如果說,“起”與“承”,作為兩個階段需要劃清界限,“承”與“轉”之間,最好不要截然分開。因為好的結構從整體上講,總是“承”中有“轉“,“轉”、“承”相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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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看《十五貫》從“判斬“直到“測字“,好戲層出不窮,原因之一就在於作者重視結樹章法,並善於運用,特別是在“轉”字上下了功夫。這一點對於我們是有所啟發的。《十五貫》結構上的另一特點是,不但每場戲有“起”有“合”,而且場與場之間,承上啟下,“合”而又“起”,前一場的“合”,恰好為下一場的“起”提供條件。前幾場雖然側重交待,居然也很有戲,整個湯子一環接連一環,卻又不是“拉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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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最主要的一點就在於每場戲裡,有一個“起承轉合”,而且依然是“轉“字起了作用。從這裡我們又可以得到一點體會:戲劇結構講究情節連貫,一氣呵成,但又要避免“流水場子”。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關鍵不在於是否交待過程,而在於過程如何交待。同樣是交待,平鋪直敘和“起承轉合”,就會產生兩種不同的效果,前者是“過場”,後者才是“戲”。這對於我們重視結構章法來講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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