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汙水處理問題的建議書

尊敬的水環境治理專題調研組領導:

您好!通過調研,發現農村汙水處理:1. 缺錢。財政預算有限,後期運維投入不足,各部門各花各的錢。2.缺規矩。綜合性規定缺少涉及農村水汙染治理的法律法規。3.管網建設落後。4.主管、執行,管哪些工作還不明確。5.管理人員不足,專業知識有限。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以汙水收費為核心的商業模式。探索在有條件的地區向農民收汙水處理費。2.制定法律法規。以農村汙水處理為背景,針對農村汙水處理控制指標和限值數據做出規定,嚴格執法落實。3.規劃注重管網建設。直通汙水廠,地下管道結實耐用。4.讓政府、市場和村民各歸其位、各顯其能。第三方專業機構為服務主體、縣級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政府為管理主體、村級組織為落實主體、農戶為受益主體。在建設局建立農村汙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站,縣對鄉鎮、鄉鎮對村監督,納入考核,出了問題,追究責任。5.增加日常運維人員,提高專業水平,學習操作維護處理系統,判斷故障,維修。

以上建議請領導審閱!

水環境治理專題調研組成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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