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恢復!萊蕪交警發佈緊急通知

  5月1日開始,萊蕪交警按照濟南支隊部署在萊蕪區、鋼城區、萊蕪高新區將全面恢復停車管理措施,

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逐步調整各項保障措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復工復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求。

全面恢復!萊蕪交警發佈緊急通知

  萊蕪交警按照支隊部署,調整疫情防控期間道路停車相關工作舉措。對前期公佈允許臨時停車的禁停道路恢復正常管理措施,不再允許機動車臨時停放,原有道路交通電子監控設備重啟交通違法抓拍功能。嚴格管理、依法處置。

全面恢復!萊蕪交警發佈緊急通知

  同時,恢復貨運車輛市區禁行道路通行備案機制。

全面恢復!萊蕪交警發佈緊急通知

  下一步,萊蕪交警將以民意為導向,在社區、學校、醫院、商圈等群眾停車訴求集中的區域,根據剛性停車需求和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合理設置部分道路停車泊位,增加停車供給,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同時,滿足群眾剛性停車需求。

全面恢復!萊蕪交警發佈緊急通知

  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恢復正常的秩序,

  希望大家不要因為特殊時期,

  而忘了遵守交通規則。

  趕緊轉發,

  讓身邊的朋友都知道吧~(來源:濟南報業·魯中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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