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法官: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

近来,大家都不喜欢发朋友圈了,真巧,我也不喜欢看朋友圈了。

还记得徐峥导演的经典台词:最可气的就是,你们朋友圈里各种旅游各种美食。各种心灵鸡汤宗教文化。各种自拍晒幸福。我每天当牛做马累的像狗一样,半夜三更回到家里还要给你们点赞!你说气不气人?

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法官: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

近日,重庆男子皮某擅自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柳某照片,称柳某“破坏别人家庭就该夹起尾巴做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到头来当小三,真是给你祖宗十八代都蒙羞!”“哪个都没屏蔽,随便看,敢做就堵不住让人说”等,同时配了一张柳某的照片,并连续发了几天,导致柳某名誉受损。

当天,柳某就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所有针对本人的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发布道歉信息,皮某收到律师函后,删除了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是就赔礼道歉等事项未能达成统一,因此柳某将皮某告上法庭。

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法官: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皮某删除朋友圈中的不当言论,赔偿柳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在朋友圈发表道歉声明,皮某出于个人情绪和主观推断,发布他人照片并配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及造成的后果,依法承担该有的责任,所以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应该谨言慎行,有任何纠纷都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正常维权,一昧采取不恰当的做法,只会让自己处于被动之中。

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法官: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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