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輕鬆一百萬
先聲明:小編不是律師。
不過不影響許多法律行業以外的人士,對法律界產生這樣的理解:如果你不是檢察官、法官,而且還是做法律事務的,那麼你就是律師了。
事實上很多企業法務、基層法工,甚至專利代理人,都被誤解為律師。
小編如果被人誤認為律師,一般都會及時解釋:我不是律師啊。
因為根據《律師法》,沒有律師執照的,不能自稱律師,否則屬於違法。
記得N年前有個姑娘聽說我是做法律事務的,於是問我:你們“律師”是不是都輕鬆年薪百萬?
我解釋:我不是律師。
但我沒法解釋律師年薪多少?
二、律師的本質
一般來說,主流的律師,大多是拿提成的律師:授薪律師不多,旱澇保收的律師也有限。
而我一直這麼理解律師:在律所上班的提成律師其實嚴格意義上不是上班,而是做生意(當然個人理解,不喜勿噴)。
律師更類似在律所上班的自由職業者:有案源,收入直線上升,而沒有案源,那就尷尬了。
事實上在小縣城,不乏律師執業幾年,因為案源問題,而導致生活難以為繼,而被迫轉行的。
所以說,律師的收入情況,我只能說兩極分化:對於案源不成問題的,收入上不封頂。
而對於案源尷尬的,我也說不好收益有多少,反正不多。
三、做律師的不容易
在當下,尤其是法考時代來臨以後,做律師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因為作為一個律師,首先你需要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而且必須有法學類學位。
如果高考沒考個全日制本科,還想當律師,那麼,要麼參加統招專升本,要麼回去高考,要麼考研。
總之,第一關:就是拿到全日制學歷。
第二關:參加法考。這個考試通過率有些尷尬,但是想當律師,不經過這個考試,是不行的。
第三關:案源。
經過這三關,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