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人民法院原院長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警鐘長鳴】人民法院原院長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01

案例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任湧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楊浦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任湧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任湧飛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背棄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作為楊浦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和區法院主要負責人,不僅沒有恪盡職守、在所在單位和審判工作中切實落實好黨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請託,為其違規干預插手有關案件,實質上已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公然發表違背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精神的言論,徇私干預司法活動,嚴重背離習近平總書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要求。長期頻繁違規接受宴請,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倚仗自身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違規干預插手幹部職工錄用工作,違規為親屬在吸收存款、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家風不正,對配偶等親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意識,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協調案件、承接工程、幹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對任職地區的司法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任湧飛曾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組織嚴肅處理,但其漠視組織的教育和挽救,最終墜入腐敗的深淵。任湧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且數額巨大,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嚴重損害國家和群眾利益,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任湧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楊浦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02

說紀

今日說案:任湧飛私底下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請託,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黨章總綱規定: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黨章第三條關於黨員義務明確要求黨員必須“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揹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對於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任湧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非但沒有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反而私底下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請託,為其違規干預插手有關案件,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其行為嚴重影響黨中央掃黑除惡決策部署在當地的落實,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

公開通報是警示也是教育。任湧飛被“雙開”,給黨員幹部上了嚴肅一課。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既是政治責任也是政治紀律。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不折不扣抓落實,做到思想上自覺、政治上清醒、紀律上嚴明、行動上堅定,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

03

曝光

安徽省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從輝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從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安徽省紀委監委)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呂佳蓉)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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