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知識
產權日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圖片來自網絡
“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用這句話用來形容“老乾媽”的商業地位並不為過
它以鹹、脆、辣、香、麻獨特的風味
俘獲了很多國人的味蕾
甚至成為海外遊子心中的“鄉味”
案例二:山寨“老乾媽”被判刑,啥情況?
(案例主角)
1 案情簡介
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郭某、郭某某在未取得貴州“老乾媽”公司許可及委託的情況下,在和縣善厚鎮高祖村某自然村的作坊內,生產假冒的“老乾媽油辣椒”、“老乾媽風味豆豉辣醬”、“老乾媽風味雞油辣椒”,並對外銷售,貨款共計43萬餘元。
2 處理結果
兩被告人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其中郭某為主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郭某某系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退出的違法所得八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3 法官說法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兩被告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授權,在生產的同種商品辣椒醬上使用註冊商標“老乾媽”,對外銷售牟利,非法經營數額43萬餘元,情節特別嚴重,已觸犯刑法。郭某某系從犯,案發後認罪悔罪態度誠懇,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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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111期(總1182期)
編輯:劉丹鳳 陳依銘審核:周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