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往事 | 1914年 棗子埠鎮王登堦夫婦“被搶轟斃”案始末

民國三年陰曆十一月初八(1914年12月24日),這天對於沭陽縣棗子埠鎮鄉民王登堦一家可謂是滅頂之日。就在這天晚上,一夥土匪持槍闖入其家中,開槍打死王登堦與其妻蕭氏,王登堦之侄在混亂中被子彈擊穿左腳。與此同時,鄰居李景仁聞聽隔壁有異,前來救助時亦被匪人開槍擊斃。匪徒在王家大肆劫掠後,還縱火燒燬民房四間,現場慘不忍睹。


沭陽往事 | 1914年 棗子埠鎮王登堦夫婦“被搶轟斃”案始末


史料記載,棗子埠鎮(今耿圩境內)位於沭城西南三十里,為清代沭陽二十六鎮之一,今隴集、北丁集等鄉鎮皆曾屬之。棗子埠鎮南臨大澗河,便捷的水陸交通造就了當地商業的繁榮。咸豐十年(1860)至同治四年(1865)間,捻匪李大喜、賴文光皆曾率部來犯,該鎮由此衰敗。

案發後,縣知事宋樹翹立即派人趕往現場。據此案卷宗記載,死者王登堦家住棗子埠鎮迤西,有草房六間,均有過火痕跡。檢驗吏徐振在察看房屋損毀情況後,由死者之胞兄王登秀引領前去勘驗屍體。


沭陽往事 | 1914年 棗子埠鎮王登堦夫婦“被搶轟斃”案始末


男主王登堦,時年43歲,身高四尺。屍體仰臥於堂屋東側地面,頭南腳北,上著藍布棉袍,內襯藍布小棉襖,白色小褂;下身穿藍布褲、白布襪,光頭。槍傷位於雙腿。其妻王蕭氏,是年46歲,身高三尺。屍體仰臥於西屋北間,頭東腳西。上身穿藍布褂,內襯紅布棉襖;下身穿藍布褲,著紅色布鞋。其傷位於右臂。夫妻二人皆因失血性休克而死。第三名死者李景仁系王家鄰居,案發時前來救助,慘遭匪徒槍殺。李景仁時年20歲,身高四尺,其傷口位於腰部,子彈從腰眼射入,自肚腹左側射出,造成臟器外露,為致命傷。傷者王小成,系王登堦之侄,為此案唯一倖存者。王小成的傷位於左腳,子彈由腳面射入,腳心射出,皮肉焦黑。勘驗已畢,徐振將三具屍體逐一收殮,並交予家屬擇日掩埋。


沭陽往事 | 1914年 棗子埠鎮王登堦夫婦“被搶轟斃”案始末


由於案情重大,縣知事責令當地迅派專人緝拿,務必要人贓俱獲。然而僅數天後,該鎮董事胡擇閒即拿獲一名叫鮑惟錦的男子,該犯對搶殺王登堦一家之事供認不諱。據此案卷宗記載:“該犯另犯夥劫事主周馬氏家,致斃二命。復行搶掠全集,抗拒官兵,情節較重。”在得知此案已破後,縣知事將案件卷宗一併上報江蘇巡按使公署。

1915年3月1日,江蘇巡按使齊耀琳簽發飭令(第1110號),要求沭陽縣“趕緊選派警隊,懸賞勒緝,並諮會鄰封營縣一體協拿。首要兇盜,務獲究報。”該令稱,此案因涉及“強劫、放火、拒殺三命”,要求省警察廳、徐海道、縣知事以及縣警備隊相互配合,以免漏網。


參考文獻:

1、齊耀琳.協緝沭陽縣王登秀家被搶並轟斃伊弟登階弟媳蕭氏身死案內兇盜[J].江蘇省公報,1915,(444):14-17.

2、鳳凰出版社編. 中國地方誌集成 民國重修沭陽縣誌[M]. 南京:鳳凰出版社, 2008.04.

3、張仲五.沭陽鄉土志略[M].1974.03.

作者:劉陽(連雲港市重點文物保護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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