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究竟是誰
小丑(The Joker)是美國DC漫畫旗下的超級反派,首次登場於《蝙蝠俠》第1卷第1期(1940年6月),由鮑勃·凱恩、比爾·芬格和傑瑞·羅賓遜聯合創造。
小丑是蝙蝠俠頭號對手,他的真實姓名和身世至今仍是一個謎,初其被設定成一個綠色頭髮,白色皮膚,咧著嘴塗著紅色口紅,穿著紫色衣服的怪人。而小丑那張“大王”的撲克牌名片,則是傑瑞·羅賓遜獨家的創意。
在2015年至2016年的大事件《達克賽德戰爭》中,蝙蝠俠坐在了莫比烏斯之椅上,問出了所有DC粉都想知道的問題:小丑究竟是誰?!
然而莫比烏斯之椅卻告訴他:小丑一共有三個!!
看來我們似乎永遠都無法得知小丑身份的真相了!但這不也是這個角色的魅力之一嗎?!
小丑為什麼能夠常年穩居美媒票選的TOP100漫畫反派角色第一名的位置?
“給你一個建議……永遠別為你的長相道歉。” —— 小丑
Joker’s Henchmen
“我的名字,是強尼·弗羅斯特。你不認識我,但我相信總有一天你會知道我。我會做件大事-成為某個重要的人-你會知道我,注意到我。一個有份量的人。前排座位,漂亮的套裝,鎮中最有風格餐館裡的小套間。某個人。不是什麼微不足道的小混混,光是賣小土豆可沒法讓飢餓的愛爾蘭人滿足。” —— 強尼·弗羅斯特
小混混強尼·弗羅斯特不僅是小丑的親信,還是個慣犯,曾經五次入獄,在最後一次被釋放出來後,他告誡自己絕不要再次入獄,儘管如此,他的妻子卻再也無法忍受這種聚少離多的生活,決定與他離婚。攤在強尼面前的生活是絕望的
,他除了一身蠻力之外一無是處(這蠻力比起殺人鱷卻又不值一提),其身處的圈子也決定了他所謂的“絕不入獄”根本就和“改過自新”全無關係,在試圖擺脫混混身份的同時,他所向往的,是更上一層樓,加入如“小丑”這樣超級惡棍的團隊,成為一個“大人物”。於是當小丑從前的手下糾結於派誰將從阿卡姆療養院中走出的小丑接回時,強尼幾乎不假思索地接下了這個任務,對他而言,小丑代表著跳出自己目前生活困境的唯一一條路。儘管心裡知道,小丑從來不是以善待手下聞名於世,更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但本就前科累累的強尼並不在意,只要能出人頭地,他並不介意成為下一個小丑。
那麼,在強尼的眼中,小丑是一種怎樣的形象呢?
American Dream, American Disease
“消息發出之後,從後巷傳到社交俱樂部。從擁有你想要一切之物皆供販售的房間,傳到為其付款之處。消息如野火般蔓延-更恰當的說法是-如疾病般蔓延。我猜這就是他;感染了哥譚的一場疾病……無藥可解。” —— 強尼·弗羅斯特
小丑是感染了哥譚的一場疾病,這就是強尼在與小丑相處之前對他的描繪。此時的強尼自己也已經感染上了這場疾病,而它的名字就是:美國夢。
剛從阿卡姆療養院放出來的小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來到瓜分自己過去勢力範圍的手下處,將他們一一處決,並隨即展開一場幫派戰爭,重新奪回了這座城市的控制權。在過往的蝙蝠俠漫畫中,總有一個疑問從未得到過解釋:一個如小丑這般生性殘暴、視人命如草芥
,甚至可以眨眼之間殺掉自己任何一個手下的超級惡棍,為何還有人會心甘情願冒著生命危險為他做事?答案就體現在強尼的這段人生軌跡、和小丑的哥譚奪回作戰中。這個剛剛邁出監獄大門、面對妻子離婚請求(注意:以她的經濟狀況是無法負擔離婚訴訟的)的男子,一文不名, 空有一身蠻力和自己的性命,能夠讓他以最快速度發跡的方式只有一種,那就是加入小丑的幫派,隨著小丑逐步奪回哥譚而一步步提高自己的權力。這也許並非傳統意義上依靠自身努力獲得成功的美國夢,但卻毫無疑問是一個無比扭曲的、剝離了道德原則版本的“美國夢”。強尼同樣付出了自己的努力、甚至做出了更大的犧牲:在選擇為喜怒無常的小丑做事的同時,也將自己置於深處更為險惡的處境之中;而他心中的夢想,其實與一般意義上的美國夢並無分別,無外乎是做成一件大事,成為一名大人物,在社會中尋找到自己的位置,獲得“成功”。只不過當這種對於結果的追尋建基於超出社會行為準則的犯罪行動之上時,便必然與法律相齟齬。
但別忘記,這是哥譚,而非大都會市。
“我的名字是強尼·弗羅斯特,但我不必告訴你這些,不是嗎?你知道我是個大人物……我站在世界之巔。向下看。你知道我看到了什麼?你想知道我看到了什麼嗎?”“……我看到了你。一場疾病。這場病已經比被它感染的哥譚這座城市還要久遠。這場病比任何城市都要古老。見鬼
,它可能就是建造第一座城市的那場疾病。” —— 強尼·弗羅斯特而在兩人關係走到盡頭之際,強尼在自己生命盡頭時看到的景象,同樣是一場疾病。只不過這一次,癱坐在橋上的他眼望著的不再是小丑,而是整個哥譚城。
小丑固然是一場疾病,哥譚又何嘗不是?
小丑:“我不是告訴過你永遠別道歉嗎?”強尼:“是。”小丑:“那就別道歉。”強尼:“你沒明白。小丑。我是很傷心。”強尼:“我想不出一種更壞的方式去死。而我知道所有糟糕的方式,從裡到外。我的朋友們…… 強尼,強尼……如果說有什麼東西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為痛恨的……那就是道歉。
“他為何選在那個時候。他為何那樣做,誰都搞不懂。除了我。在我還是的小孩的時候。我的混蛋繼父,有一次——只有一次帶我們去露營。我從來沒有去過森林。那也是我最後一次去,真的。但那次和繼父一起的旅行中,我捉到了一隻蟾蜍,我把它裝進盒子裡帶回了家。我用捉到的蟲子來餵它……大部分是蟑螂,畢竟我們幾乎就只有這些。每當下雨後,我也會把它帶到我們樓頂上。到了外面,我想它會樂意在周圍跳跳蹦蹦,也確實如此。我很高興這麼想。”但有一次……樓頂上有些大孩子,他們看到我做的事。他們說要把我的蟾蜍扔下樓頂。我知道他們說幹就幹,我也知道我不能讓他們這麼做。不能當著我這麼做。所以我自己做了。之後
,我下到街上,想找到它。我到處都找遍了……但再也沒找到。” —— 強尼·弗羅斯特“那時我終於明白了,想要成為小丑的我簡直是瘋了……因為他是對的——他沒瘋。” —— 強尼·弗羅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