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五人,秉公執法尊禮安民此後世之人常效之

引語

筆者昔日曾讀:"倉稟足則知禮節",許久未感其深意,適逢今日重讀《史記》頗有感悟,亦有感觸,乃書之,望有讀者可給予反饋。

今日文章為太史公筆下的《史記-循吏列傳》,此文相比《酷吏列傳》略有簡短,但此中記錄卻讓筆者深感酷吏苦民而良吏安民的根由所在,酷吏者重權用謀,手段凜冽,世人見之雖是六月酷暑,猶感臘月飛雪,而循吏者,依法辦事,重禮安民,效法儒家廣施仁政,成為百姓口中和歷朝歷代話本中的"青天大老爺",這樣的人每每將其事蹟傳於民間都會引得聽者嚮往,歷者懷念。

循吏列傳開篇題記"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可以說得上是,與《酷吏列傳》截然不同了,酷吏善用法度,而非法度向善,但循吏們用法兼用禮,可謂一心向善,勸慰人心以求百姓安居樂業。至此天下禍亂的根源就不復存在了,但每每回想歷朝歷代的變更,我們常會發現,循吏者如鳳毛麟角,幾時可有一個啊。想是太史公書此傳記之時也是少有素材了吧。

楚國名相孫叔敖,三入為相不心慌

這頭一位被太史公計入的便是楚莊王時期的孫叔敖。他本是楚國的隱士,通習經典,原本的楚相虞丘將之舉薦給楚莊王,由此先在地方做官,查看他的政績發現此人很有能

循吏五人,秉公執法尊禮安民此後世之人常效之

(圖一、孫叔敖)

力,於是便在三個月內得到升遷成為楚國相國。

之所以記述他作為循吏開篇,源自於他在任期間,開化百姓,和睦官民,朝野上下彰顯出一團和氣,更是在秋冬時節百姓農閒之時,開放山林採伐啊,來刺激百姓的生計,讓家家戶戶都有謀生之路,生活安定。

但他的功績不但是在這裡展現,楚莊王在位期間,曾以一己之念改全國貨幣,我們都知道流通的貨幣是考驗商業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一環,楚莊王下令增大流通銅錢的質量,造成了貨幣過重,流通不便,市場上的百姓都沒有心思做買賣,時間長達三個月之久,孫叔敖得知之後,在朝堂上向楚莊王反應,並表示希望恢復原來的銅錢質量,楚莊王應允,此後三日之內,市場恢復如故。古時君王行事,僅憑一腔熱血,全然不顧百姓的切實感受,孫叔敖沒有一意順從楚莊王的命令,而是敢於立於實際,感受百姓的心理,從底層的角度出發,進言楚莊王由此將楚國商事民情都反映給國君,維護國家利益。

此後楚莊王又想加高馬車的高度,剛要全國下令,就讓孫叔敖攔了下來,孫叔敖表示,王令多次頒佈,朝野上下都無所適從,如今如果再下令加高馬車的高度,楚國的風俗一時間很難改變,如此下令會影響全國百姓對楚莊王的敬仰。之後就請求由他下令,將所有人家的門檻加高,以此來影響全國的馬車,使人們自己來把馬車的高度提升上去。楚莊王應允,此後半年,果然有人將馬車提高了,所有人都效法,這樣整個楚國的車子都高了起來。這一舉措,又從側面維護的楚莊王的威嚴,同時還完成的楚莊王的命令,可以說是,以智化民的典範。

孫叔敖三次入相,每次離開相位都沒怨言,同時百姓都在看著他的所作所為,並效仿他的行為,就連不在他身邊的人也都學著他的樣子做事,所以每次榮登相位他都會心安理得,因為他本人知道這是他切實做事換來的。

循吏五人,秉公執法尊禮安民此後世之人常效之

(圖二、子產像)

鄭國子產,可引壯年號啕老而嬰泣

第二位是鄭昭君在位時期的鄭國大夫子產。子產上位之前,鄭國由相國徐摯治理,此人自視為國君親信,胡作非為,搞的國政混亂,朝野勢同水火,可以讓官民難忍,父子不睦來形容。後來子產上任,第一年就讓市井的放浪子弟不再輕浮嬉戲,老不提重,幼不入田。

第二年,市場公平交易,無人敢貨居奇,待價而沽。第三年,民間人家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第四年更是可以做到田間地頭的農具都不必帶回家中。第五年,男子沒有逃脫兵役的,如果家中遇到了喪葬無需他人告知,都能自覺的執禮守喪無人敢逃就這樣他在鄭國治理了二十六年而不失相位,可見百姓對其仁政的愛戴,滿朝文武對其的信任。

此人太史公注墨不多,但從側面來看,不難發現此人深得民心,在其死後,"丁壯號哭,老人兒啼"可以引得壯年男子失聲痛哭,老人泣如嬰兒的一般人物,無可不謂之得民心。重教安民如此,也可稱得上是楷模了。

魯相好魚而不受,不與民爭利

循吏五人,秉公執法尊禮安民此後世之人常效之

(圖三、公儀休不受魚)

第三位是魯相公儀休,原本是魯國的博士,後因才學出眾被推舉成為魯國相國。因其治國期間嚴守法度,從不背離原則,,也從未改變自己和法律的規制,並嚴格約束百官,百官因此品行端正。同時他命令百官,高居官位不可與民爭利,官居高位者更不可以貪圖蠅頭小利。

曾將公儀休的門客給他送來一條魚,他都不肯接納,門客疑惑為何一向喜好吃魚的相國今日卻不接受呢?公儀休表示,因其愛魚,故更不能接受。如果因一條魚失去官位,日後就不會有人給他送魚了,更何況如今他尚能買得起魚,何須接受門客的饋贈呢?

但是他也有些讓人疑惑的地方,就是自家的蔬菜吃著好吃,竟然毀了自家的菜園,看到自己家中的妻子織布織的好,竟然將妻子逐出家門,毀掉了織布機,但是他的一席話更是能告知世人他純真的內心,"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難道要讓天下的農民女工賣不出去他們的貨物嗎,由此可見公儀休為人為官心底純真,但就是有點純真過頭了。難道用好貨來刺激市場不是更好嗎?不過這樣看來還是有些難度的,畢竟生產資料不是共有的啊。如果當時的公儀休可以將他家的這些好東西的製作方法告知百姓,那麼百姓對其的愛戴應該會更多吧。

楚相石奢,替父頂過為君治國鑄忠孝

循吏五人,秉公執法尊禮安民此後世之人常效之

(圖四、楚昭王)

第四位名為石奢,曾擔任楚昭王的相國,輔佐其治理國家。此人為人正直清廉,秉公守法,從未有阿諛奉承之行,也無膽小怕事之舉。

曾經出行下屬縣衙,正趕上途中有兇手殺人,他幫忙追捕兇犯,結果發現竟是自己的父親。石奢驚愕之餘便放走父親,回到官邸就把自己囚禁起來,並命人接管自己的職責。同時派人告知楚昭王,殺人犯是他的父親,如果他使用國法來懲處父親,就是為人子而不孝,如果他廢棄法度而放過生父雖然在孝道上說得過去,但是卻是為人臣而不忠,兩相權衡之下只有頂替父親的罪行伏法,才能對得起忠孝二字。

楚昭王聽後,表示:"你追捕兇犯而沒抓獲,不該論罪伏法,你還是去治理國事吧。"石奢聽後更是情緒激盪,他說:"如果我不偏袒自己父親,那我就不能稱得上是孝子;如果我不遵守王法,那我就不能算是忠臣。大王如今赦免我的罪責,是大王在法度之外的恩惠;但是服刑而死,這才是為臣的職責。"

於是石奢刎頸而死,即便是楚昭王赦免了石奢的刑罰,但是石奢依然遵守法度,雖違背了君王的意願,但卻激起民眾對法度的敬畏,刑可上大夫,禮亦可下庶民。此為循吏之典範,可為後世之師。

晉文李離,以命抵國以死護法

循吏五人,秉公執法尊禮安民此後世之人常效之

(圖五、晉文公)

第五位名為李離,是晉文公時期的一位法官。此人為人不能說不好,但也不能說很壞,而他能登上太史公筆下的五大循吏,自有其供人學習之處。而對於他太史公也僅僅用了一件事來描述他,就是他的死。

最後一次他聽察案情,而這案情存在漏洞,他作為法官擁有殺伐大權,因此他判定此案當事人應當處以死刑,也就沒有複查案情,直接下了令。但是當他再次翻看這個案子的案卷之時,才發現這個案情並不是他想象的那般,而是手下的官吏審錯了案情。之後便將自己拘禁在官府的大牢之中,並給自己判了死刑,以此來了結自己的錯誤,還法度一個公道,還百姓一個公道。

文公聽說之後,就來牢中見他說:"這不是你的過錯,而是手下的官員審核案情不嚴謹,而且你的官位很高,刑罰也是不一樣的。"李離聽後卻說:"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表示法理有度,不能因為自己的失誤,就將一條人命的失誤推諉給屬下,屬下們平日裡也沒有接受過自己的恩惠,所以拒絕接受文公的命令,執意赴死。

晉文公說:"你這樣就認定自己有罪過,那麼貴如國君的我也有罪嗎?"李離說:"身為法官就當遵守法度,如果錯判刑都沒有親自接受刑罰,因自己的失誤錯殺好人還沒有以死謝罪,這樣不是一個臣子應當乾的事。

您因為看中臣子的能力才讓我擔任查理案情的官員,去決斷那些複雜的案件,這樣我才成為法官。如今是因為我錯判了案情,只是一人死亡這是失職,我應該被判處死罪。"於是李離沒有接受晉文公的赦令,在獄中伏劍自刎,不失一位臣子的忠心,為法度堅守之人的護法之心。自此晉國的國法由此得到了國人的擁護,晉國也在此之後更加強大。

結語

恪盡職守、堅守規則,是行政之人的表率。體恤百姓,維護國家,像太史公一般的鐵筆之史自然是要記錄的。如今的我們也當知,如居高位,自當堅守法度,不徇私情,雖無叔孫、鄭產之才,或可有護國為民之心。不應虛度光陰,聖賢之言不可不聽,宵小之徒,我等不應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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