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或迎來“高光時刻”!3.7萬億仍未到拐點

不良貸款餘額達3.7萬億,但仍未到拐點


“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經濟供需兩端、國內外兩個市場同時承壓,金融體系勢必遇到很大困難。”央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表示:當前,經濟尚未全面恢復,疫情仍有較大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金融風險也存在一定時滯,預計有相當規模貸款的風險會延後暴露。


多位銀行業高管也警示了不良反彈壓力。農業銀行行長張青松在該行業績發佈會上表示,由於經濟下行在金融領域的反應有一定的時滯,加之宏觀政策短期對沖效應等影響,預計不良貸款的暴露會出現一定的時間延遲,因此未來時間不良貸款面臨一定的反彈壓力。


截至8月末,銀行業境內不良貸款餘額3.7萬億元,較年初增加5041億元,不良貸款率2.14%,較年初上升0.11個百分點。


這也表明不良資產已經開始陸續暴露,但未到拐點。而且,監管政策將進一步延緩風險暴露。


6月1日,人民銀行聯合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對於 2020 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2020 年年底前存續的普惠小微貸款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並免收罰息。


“如果這一政策不作調整,這意味著 2021 年二季度開始企業將歸還債務,信用風險才可能真正暴露。”《新冠疫情下商業銀行資產質量變化趨勢及其應對策略》稱,核銷力度加大將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不良貸款率上升趨勢,但受經濟回暖週期較長和銀行自身因素影響,商業銀行整體不良貸款率上行壓力依然較大, 或將持續創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爆發以來,政府出臺了對貸款展期等支持政策, 這使企業當期償債壓力緩解,未來隨著這些政策的逐步退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惡化壓力會加速顯現,預計 2021年二季度及之後商業銀行不良率或將出現跳升。


復旦—斯坦福中國金融科技與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劉慶富認為,在當前背景下,不良資產行業在防範和化解系統性及區域性金融風險、服務經濟轉型調整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對於不良資產行業來說,這將是重大機遇期。


各方積極佈局,多渠道處置不良資產


銀行業加大不良貸款處置核銷力度,前8個月共核銷不良貸款7302億元,同比多核銷963億元。


作為不良資產處置市場的主體,四大AMC(資產管理公司)年中工作會議表態及近期公告稱,下半年各資管公司將加速不良資產包的收購。與此同時,已有多家地方AMC開啟新一輪增資,並拓寬融資渠道,以加快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有業內人士稱,未來整體資管公司行業將加速回歸處置不良的主業,助推金融風險的化解。


不良資產釋放是個逐步的過程,預計銀行會有更多的不良資產包出到市場上。”一位華北地區地方AMC人士表示。該人士還稱,伴隨最近幾年信託業嚴監管和打破剛兌,信託機構釋放出的不良資產包也逐步增多,預計這一現象還將延續下去。


不論是四大資管公司,還是地方資管公司,下半年都將大力拓展業務,助推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


四大AMC是傳統的市場主力軍。中國長城下半年計劃出資800億元收購金融及非金融類不良資產,充分發揮逆週期經營優勢,持續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著力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中國華融也表示,做精做細收購處置業務,堅持“逢包必調、適包必競、合理定價”,積極開展“總對總”收購,提高反向收包、定製收包能力,積極參與中小銀行、信託、證券等機構不良資產收購。


地方AMC層面,截至目前,全國共有超過50家地方AMC,最近多地次新設地方AMC,如,長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為湖南省第二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海南新創建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也成為海南省第二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另外,多地AMC開啟新一輪增資或引戰混改,並通過發行公募債、銀行貸款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以期加快不良資產收購處置。


除此之外,不良資產處置市場也在迎來新的入局者。今年3月,銀保監會批覆同意建投中信轉型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並更名為中國銀河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家全國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業在即。


另外,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顯示,Oaktree (北京)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近期已經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該公司為橡樹資本(香港)有限公司在內地的全資子公司。橡樹資本也是全球最大不良資產投資機構。


高盛也在前段時間,準備要募集100億美元的困境資產投資基金。


這說明各方越來越重視不良資產的投入和開發,開始佈局加快不良資產處置。


一方面這是化解金融風險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 也因為不良資產大有市場前景。


雖前景廣闊,但難度不小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預計,今年全年銀行業將處置不良貸款3.4萬億元,比去年的2.3萬億元加大了力度,明年的處置力度會更大。


對於今明兩年的不良資產處置,有銀行業人士將其與此前開展的不良資產處置相比較,並認為此輪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因為底層資產質量堪憂。


有學者撰文指出,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不良資產處置基本可以分為兩輪處置潮:一次是1999年-2008年以國有銀行改革為出發點的第一輪處置潮,第二次是2014年以來在經濟新常態下的新一輪不良資產處置潮。


當前所處的經濟環境與第一輪完全不同,1999年那時的經濟比現在脆弱很多,而且債務等都是在體制改變的過程中累積起來的;第二輪處置週期中,主要是金融危機後,先是過度擴張、加槓桿等,之後開始去槓桿、淘汰過剩產能,對實體經濟形成普遍衝擊,隨著監管出手解決,到2019年大致告一段落。


第一輪處置週期中,很多土地作為不良資產轉讓,這些資產隨經濟復甦不斷增值,實現快速變現。但當下處於經濟轉型升級的背景中,部分資產會被淘汰,且幾乎沒有盤活的可能性。


以前的不良資產基本是信貸,債權債務關係明晰,底層資產邏輯清楚。但從第二輪處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依然存在,比如影子銀行、監管套利等等,很多資產穿透到底層後,不僅會發現價值被高估,而且可能是泡沫。疊加疫情影響,對參與不良資產處置機構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華南某城商行行長認為,本質不是資產變得更爛,而是說金融的複雜性、衍生性更強了。“現在一些大型金融機構在信貸投放的過程中,可能有衍生金融產品、投聯貸、外貿外匯等方面的介入,這樣的結果就是資產處置起來比較困難,其中甚至會夾雜著泡沫。”


在廣東南粵銀行副行長趙俊宏看來,無論是從2014年開始的第二輪不良資產處置潮,還是當下的新一輪處置,都應視作金融供給側,甚至是經濟供給側改革的深化。處置或化解不良,本質是結構的優化,過剩的、低效益的產能將被淘汰,這也是中國資產負債表的一次自我修復。


相關人士指出,這一次不良資產處置面臨的挑戰在於,當前資產價格已到了高點,同時遭遇了疫情的“休克式打擊”,再身處“內循環+外循環”的大背景下,早已不是簡單的債務危機、流動性問題,而是結構的深層次調整優化,相較之前的不良資產處置更復雜。


不良資產處置趨勢

處置模式投行化


浙商資產研究院副院長馮毅表示,傳統依靠買賣差價盈利的貿易型處置方式獲利空間逐漸變小,而以投行化處置為代表的多元化深度加工型處置方式將會逐漸成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處置模式,同時行業參與者要高度關注風險以及區域性市場差異化特徵。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周禮耀也表示,既要加大對社會上存量的大規模不良資產的處置力度,又要做好對受疫情影響增量的不良資產大量湧現的謀劃應對,更要針對不良資產市場呈現的新特點,順應不良資產處置的投行化趨勢,積極開展圍繞問題企業的另類投行業務,進而暢通金融和實體經濟良性循環的管道,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互聯網+”處置模式作用凸顯


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化技術給不良資產經營市場提供了新的嘗試和應用,不良資產管理“互聯網+”處置模式興起。不良資產經營主體可依託“互聯網+技術”優勢,充分發揮不良資產經營前臺與業務條線的高度契合的優勢,成為某一領域所有相關業務的全面綜合服務的提供商,並以自身為基礎,搭建閉合式生態圈。通過“互聯網+”,能夠通過發揮互聯網的價值發現和市場發現功能,減少信息不對稱,打通供需方、第三方中介等各類市場主體,將不良資產在互聯網上進行優化配置,能極大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


個貸不良批量轉讓陽光化,打開萬億規模市場。


商業銀行近幾年都在大力發展個人信貸業務,單筆授信額度小,但是客戶數量龐大、分散度高。2018年我國個人不良貸款餘額為7103億元,不良率1.5%。疫情導致不良率上升,粗略估算,目前我國個人不良貸款餘額接近萬億,銀行批量轉讓個貸不良的訴求更加強烈。


從過往銀行個貸不良資產處置方式看,除正常清催收外,主要可通過銀登中心收益權轉讓和資產證券化(ABS)方式化解。鑑於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對底層資產要求嚴格,且出讓主體必須為銀登中心白名單,因此,能夠採取收益權轉讓方式的銀行較少。而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目前僅有40家試點金融機構,共享1000億不良資產證券化額度,受限於監管政策、發行成本高、銀行風險自留等要求,整個市場規模有限。


此次試點政策有望為個貸不良資產業務創新釐清障礙,銀行等金融機構個貸不良資產處置有望迎來發展風口。未來銀行可以將不良資產轉讓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由後者發行ABS,將大幅度提高市場效率。尤其是地方性資產管理公司,因更能契合地方性銀行的不良轉讓,牌照優勢明顯,業務發展空間巨大。


市場擴容,外資入場,競爭加劇

2019年12月30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本節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到2025年,不良資產市場進一步健全完善,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得到有效處置的發展目標。具體來看,《意見》涉及不良資產行業主要有兩點:第一,《意見》第八條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不良資產處理主業,允許開展與企業結構調整相關的兼併重組、破產重整、夾層投資、過橋融資、階段性持股等投資銀行業務。第二,《意見》第二十七條提出加大對外開放,支持引進先進的國際專業機構,吸引不良資產處置等領域的外資金融機構進入境內市場。


2020年1月15日,中美雙方在美國華盛頓簽署第一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經濟貿易協議》。《中美貿易協議》對“金融資產管理(不良債務)服務”做出專項約定:一是雙方承認在不良債務服務領域存在互利互惠的機會,願共同在該領域促成更多機會;二是中國應允許美國金融服務提供者在省轄範圍申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從中資銀行收購不良貸款。中國在授予新增的全國範圍牌照時,對中美金融服務提供者一視同仁,包括對上述牌照的授予。


目前,包括高盛集團、KKR集團、孤星基金、貝恩資本等多家知名外資機構,已通過基金、與內資機構合作等多種渠道參與我國不良資產處置業務。


市場擴容、外資入場將發揮“鯰魚效應”,雖然會使得行業競爭越發激烈,但客觀上也將促進不良資產的經營向專業化、業務服務向多元化轉變。(不良資產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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