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出一段視頻,看完之後,莫名難過!
在視頻中,有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在沙發上啼哭,此時一名男子抱起幼童直接摔在沙發上,隨後該幼童又滾落到了地面上。根據媒體報道,該幼童已經搶救無效死亡。
結果並不感到意外,幾個月的大的孩子哪裡能經得住這狠狠的一摔?
與此同時,大家產生了疑問。這個視頻是誰拍攝的?既然她可以拍視頻,那麼她為什麼不阻止呢?據調查,視頻的拍攝者是這名男子的妻子,即孩子的生母。至於她為什麼不阻止,還在調查之中。
該事件主要涉及刑法問題,筆者在此作簡要分析!
第一:男子醉酒是否可以免責?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醉酒的人也要負刑事責任。也即醉酒不是減輕或者不負刑事責任的事由。
這是因為醉酒一般是可以控制的,任何一個人盡到注意義務之後,都可以避免不幸的發生,故而不能免責。
因此在該案中,儘管該名男子當時處於醉酒狀態,但是依然是一個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一般而言,畢竟虎毒不食子,我們還是願意相信他並不是要殺害自己的孩子,如果只是出於傷害的故意的話,可以定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
孩子的生母是否要為此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救助的義務。也即當未成年子女面臨危險的時候,父母如果能救助就一定要救助,若不救助就會構成不作為的犯罪。
那麼在本案中,該女子連拍視頻的時間都有,怎麼可能沒有救助的時間呢?與此同時,對於一個醉酒的人,只要該女子盡力阻止,基本上可以避免不幸的發生,但事實上該女子並未這麼做。
綜上所述,孩子的母親有救助的能力,有救助的機會,卻不履行法定的救助義務,因此構成不作為犯罪,需要對死亡結果負責,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