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地產——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新增裝配式建築

為促進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和綠色生態示範區高質量發展,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財政局印發了《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20〕4號),新增裝配式建築獎勵政策,提高綠色建築獎勵標準,完善綠色生態示範區獎勵管理,持續推動北京市建築領域節能減排和綠色創新發展。


科技地產——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新增裝配式建築

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

2014年,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規劃委聯合制定發佈了《北京市發展綠色建築推動綠色生態示範區建設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財經二〔2014〕665號),設立了北京市發展綠色建築推動綠色生態示範區建設獎勵資金,對取得二、三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的公建和住宅建築項目以及經審核滿足條件的綠色生態示範區進行獎勵,截至目前,我市共獎勵25個綠色建築運行標識項目,獎勵面積410萬平方米,撥付綠色建築獎勵資金5859.85萬元;共評出12個綠色生態示範區,撥付示範區獎勵資金4200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全市累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工程建築面積近2.5億平方米,其中已竣工綠色建築面積7586萬平方米;全市通過綠色建築標識認證的項目共409項,建築面積達4718萬平方米,二星級及以上項目建築面積佔比達93%,其中運行標識52項,設計標識357項,運行標識數量居全國首位。

在獎勵政策的支持下,北京市創建了一批影響力大、輻射性強、特色鮮明的綠色建築創新示範項目。累計37個項目獲得全國綠色建築創新獎,其中一等獎7項、二等獎15項,三等獎15項,獲獎項目數量和質量均居全國首位。

為持續加強綠色建築獎勵政策的積極引導作用,鼓勵建設和開發單位建造更高標準更高品質的綠色建築,考慮標準的提升和項目建設成本投入的增加,市級財政在2014年綠色建築獎勵標準上適當予以提高,對滿足北京市《綠色建築評價標準》(DB11/T825-2015)或國家《既有建築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綠色醫院建築評價標準》(GB/T51153)等專項標準並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

提示1

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可於每年5月底前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綠色建築獎勵資金申報系統”進行網絡申報。


科技地產——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新增裝配式建築

裝配式建築每平米可獲180元獎勵資

發展裝配式建築有利於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施工汙染、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和質量安全水平,有利於加速建築業生產方式轉變,全面提升建築品質,實現節能減排和可持續發展。

自2007年起,我市開始試點推廣住宅產業化,是國內最早開展裝配式建築工作的城市之一。

2014年成為“國家住宅產業現代化綜合試點城市”

2017年成為首批“國家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

十多年來,裝配式建築在提升工程建設質量、促進建築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了顯著作用。2017年2月,我市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廣裝配式建築的決策部署,發佈實施《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7〕8號),提出到2020年要實現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工作目標,明確對裝配式建築項目要加大政策支持,三年來我市累計新建裝配式建築面積超過3200萬平方米。

我市在“十二五”期間對裝配式建築實施面積獎勵政策,獎勵項目累計地上建築面積約60萬平方米,其中獎勵面積1.6萬平方米。為進一步促進裝配式建築市場發展,鼓勵建設單位實施綠色建造,對裝配式建築項目首次給予財政資金獎勵。

對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京建發〔2010〕740號)實施的,預製率不低於40%的住宅項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70%且預製率不低於50%時的項目,和自願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50%,且建築高度在60米(含)以下時預製率不低於40%、建築高度在60米以上時預製率不低於20%的項目,均給予180元/平米的獎勵資金。

提示2

建設單位需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裝配式建築項目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請。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取得開工手續的項目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進行申報,2020年5月1日後取得開工手續的項目應在首層樓地面施工前進行申報。


科技地產——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新增裝配式建築

綠色生態示範區

獎勵政策引入長效評價機制

綠色生態示範區獎勵政策要求各示範區建立生態指標、實施能力、環境績效、社會反響、經濟可持續性等長效評價機制。同時將申報綠色生態示範區(功能區類)的規劃範圍由原來的“原則上3平方公里以上”調整到“應原則上1平方公里以上”,對授予“北京市綠色生態示範區”稱號的園區或住區,頒發證書及獎牌(有效期3年),首次獎勵資金由300萬元調整為200萬元,獲評稱號3年內且通過規劃建設績效評價後頒發獎牌(永久有效),再給予獎勵資金由20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

本次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的獎勵申報將採用市區聯合審核和屬地監督管理方式,獎勵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注重實效、強化監督”的原則,實行“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確保獎勵資金安全、規範、合理、有效使用。

《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共三十一條,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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