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圖什市概況

阿圖什市是新疆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的首府,阿圖什市(維吾爾語:ئاتۇش‎ ),素有"無花果之鄉"美稱,位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南部,天山南麓, 塔里木盆地西緣,東連 柯坪縣,東北與 阿合奇縣相接,東南接 巴楚縣,南與 伽師縣和 疏附縣相連,西鄰 烏恰縣,西北與 吉爾吉斯斯坦為界,邊境線長129公里。2014年,阿圖什全市有維、柯、漢等11個常住民族。總人口28.17萬人(2017年[1])。 經濟以種植業為主,畜牧次之。盛產瓜果,尤以無花果著名。 2018年8月29日15時59分,在新疆克孜勒蘇州阿圖什市(北緯39.95度,東經77.50度)發生3.0級地震,震源深度38千米。

新疆阿圖什市概況

漢朝以前,市境屬 疏勒國。

漢宣帝 神爵二年(前60年),正式歸入漢朝版圖。

魏晉時,阿圖什轄於 西域長史府,隋 開皇三年(583年),阿圖什屬西 突厥。

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隸屬於 安西都護府之 疏勒都督府。

唐開成五年(840年), 回鶻等部建立 喀拉汗王朝,阿圖什是其領地。

蒙古汗國時,阿圖什屬察合臺汗領地。

元明之際,阿圖什屬 東察合臺汗國。明代 葉爾羌汗國建立,阿圖什是其領域之一。

清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後,阿圖什受 喀什噶爾辦事大臣管轄,阿圖什莊設 阿奇木伯克,管理地方事務 。

清 光緒十年(1884年),阿圖什轄於 新疆省 。

民國27年(1938年)9月,阿圖什設治局成立。將原屬 伽師縣的大阿圖什莊和原 疏附縣的小阿圖什莊劃歸其管轄。

民國32年(1943年)1月,阿圖什設治局升格為丙級縣,隸屬喀什行政長公署。

1950年3月,成立 阿圖什縣人民政府,隸屬喀什專員公署。

1954年7月14日,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成立,阿圖什縣劃歸其管轄,並被定為 自治州首府。

1986年6月,國務院批准撤銷阿圖什縣,成立阿圖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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