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賺錢還要會花錢才是真正的企業家,你怎麼看?

半糖財經


這有一定的道理。現在生意難作,賺錢也越來越難。想把自己的公司做好,要有人脈,實力,資本,說到底,你有了人脈,其它的就都好說了。

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你賺了錢捨不得花,它就是一堆廢紙,你的親人朋友鄰居也會由此遠離你,讓你變成一個葛朗臺式的孤家寡人,你的事業之路會越走越窄。

贈人玫瑰,手留餘香!你若是會花錢,捨得花錢,你身邊的朋友會越來越多,你幫助了他們,在你困難的時候,一定也會有人幫助你。

2007年,朋友剛剛有了孩子,一個人打工養老婆孩子夠嗆,想開店,可又人單力薄沒有膽量,就找我們合夥開了家小店。做了一年多,生意越來越好,可合夥的生意不好做,在經營觀念、方式以及方法上有時很難達成一至。我們考慮了目前的形式:自己有技術,經驗也有了,不管是出去打工還是自己單獨再開店都可以,而朋友就難說了。所以後來考慮再三,我們就退出來讓朋友一個人做。當時身邊的人都說我們傻,生意好退出來太吃虧了,應該多要點散夥費什麼的。我們覺得都是朋友,談錢太傷感情!

這之後十幾年過去了,我們象一家人一樣交往著,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聚一次,有時是在各自家裡,有時是一起出去。開始是兩家人,後來各自帶上自己的朋友,變成了三家人,四家人。我們的朋友圈越來越大,現在兩桌都坐不下了。就在去年,我們又自己開店了,朋友們出錢的出錢,有個朋友用房子抵押幫我們貸款,出力的出力,出人的出人,反正是我們有什麼難處,大家都會湊在一起幫忙想辦法,真的不是一家人勝似一家人。

一個企業家的格局比我們大的去了,由小及大,不捨哪有得?你捨得然後又會花錢,你幾乎就成功了一大半!


陌上花的開


贊同這個觀點。

首先這個問題強調的是花錢,並且根本含義不是大眾習慣上的消費,或者說是買東西。與其說是花錢,更應該說是企業家投資或者對大額資金的把控。

我們也知道某立手機創始人澳門豪賭輸光幾十億也是他的一種“花錢”方式,結果顯而易見,這種當然是屬於不會花錢的企業家,甚至是違法行為。而有些企業家把資金用到升級產品,技術方面來,不斷升級,華為強大的原因就是每年把自己的很多收入投資到研發上面,才使得5G項目遙遙領先,這種就是可以讓企業越做越好。又比如進行公益扶貧,也是花錢的方式,但是卻可以造福社會,企業承擔了很好的社會責任,做成了良心企業。這種肯定屬於會花錢,而且都是有意義的資金行為。

又或者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盲目花錢進行擴張行為,不惜燒錢補貼,目前的社區團購就是很好的例子,這種企業花錢行為更多的是一種企業與企業間的競爭行為,目的無非是搶佔市場。這種屬不屬於會花錢,最終還要看市場給出的結果。大家拭目以待.....


阿楠的創業日記


我完全贊同這樣的看法。事實上不少著名的企業家,就是既有能力賺錢又有力量捨得花錢。因為他們懂得賺錢來自於社會,只有迴歸社會才能利國,到民,利己這個道理。為此,象董明珠這樣的企業家,開發的名牌冰箱,空調等,信價比高讓利於民了,其結果不僅老百姓滿意,而且,其企業越興旺發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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