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因為懷孕在家,伯母讓她每月生活費打欠條!兒媳氣哭了

兒媳因為懷孕在家,伯母讓她每月生活費打欠條!兒媳氣哭了

李雪和張磊結婚後,她和住在一起,因為他們買的房子是期房。李雪和她的老公至少要花兩年時間才能拿到房子,再加上裝修,還要和伯父伯母住在一起三年。

李雪非常喜歡老人,所以她不討厭和伯父伯母住在一起,也不說要出去租房子。畢竟,她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這樣她就可以在生活中互相照顧。對伯母來說,李雪沒什麼好說的。她和張磊必須去上班。她伯母在家裡做所有的家務。她的伯母也每天做三頓飯。在這一點上,李雪覺得自己佔了伯母便宜。但從經濟上講,我伯母能很好地計算出每一件事。李雪和張磊的食物不免費,我伯母的家務也不免費。每個月,李雪和張磊都要付3000元生活費給伯母,不少於一分錢,一天也不能耽擱。

這樣一個明顯的區別也有好處,就是伯母從不抱怨她有多累,也不叫李雪幹活,李雪很安逸,三千元也很樂意付錢。然而,李雪懷孕後情況不同。

懷孕後,李雪想堅持工作到截止日期,但懷孕兩個多月後,吐得很厲害。從早到晚,她把吃的東西都吐了,一刻也沒停下來。她在公司裡也無精打采,工作也做不好,因為她曾多次受到領導的訓斥,並扣發每月獎金。她辭職了,準備安心在家裡生個孩子。

李雪辭職意味著收入減少。李雪的工資也是5000元。除了給伯母3000元的生活費外,還有2000元。張磊的工資只是用來償還抵押貸款和汽車貸款。現在李雪辭職了,從張磊身上提取3000個生活費給伯母特別困難。這對年輕夫婦通常有一些私人聚會。張磊的薪水明顯入不敷出了。

李雪辭職的第一個月,張磊和李雪償還了抵押貸款和汽車貸款,給了伯母錢以後他們知道自己的口袋裡沒有錢,這讓他們非常難過。張磊提出了讓父母少付生活費的想法,李雪也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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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張磊就去說了,張磊也是好話說盡:媽媽,媽媽,為了你孫子,你可以幫我們。下個月,你向我們收取一千生活費。李雪現在真的不能工作了。我們的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人際關係都取決於我的薪水。我們真的付不起錢,所以你可以幫助我們,幫助我們。在這一年裡,等著雪兒生完孩子後再去上班。可以嗎,媽媽?

不用謝。這條規則是從一開始就制定的。我們怎麼能隨便打破呢?當我生孩子的時候,也是這樣。我沒有嚼老東西,也沒有從老東西那裡得到一分錢。

媽媽,我們不想要你的錢。我們只想讓你少付點伙食費。

你吃,喝,沒有錢嗎?對我來說,少花錢不是佔我便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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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磊利用好氣又好笑。他懷疑自己不是親生的。失敗後,張磊又讓李雪去說服。為了緩解生活的壓力,李雪還是要試一試。李雪見伯母當時心情特別好。又是撒嬌又是賣萌。她的伯母還是不同意。她說她現在可以付一千塊錢,剩下的兩千塊錢應該是李雪寫欠條,李雪上班的時候,她應該把錢都還了。

李雪對伯母寫借據的做法大為惱火。李雪因伯母的做法太生氣了。她因為懷孕而不能工作。她不想佔她伯母的便宜。然而,她的伯母非常固執,她拒絕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她越想生氣,只能向張磊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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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父母沒有義務在他們結婚後繼續幫助他們的孩子,但是如果他們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就沒有必要計較。在上面的故事中,孩子們不是那種啃老的人。在不困難的時候,每月3000元的生活費還是很舒服的。但是現在,因為媳婦懷孕並辭職了,她的伯母應該體諒關心兒媳,這會使兒媳一生都感激,沒有必要計算得那麼清楚,讓兒媳恨,以後彼此的心有了裂口就不會修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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