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引言

書法的學習,其實一直以來都是有方法的,無非是這些方法適合誰而已。當然也總有一些特殊的人群,對這些常規的方法不認可,轉而自己領悟更加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這都是無可厚非的。畢竟結果目標都是一樣的。

今天我們總有人說:“你的字不符合法度,沒有規則可言。應該好好的臨摹古人。”一句很普通的話,卻引出了更深層次的問題,書法的規則法度到底是什麼?古人留下的規則和法度我們應該如何更靈活的去遵守?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懷仁集王羲之聖教序

規則和法度的陰陽概念

其實規則和法度是二個詞,分別代表了書法的陰面和陽面。馮武於《筆法》中有言:妙在有形者為陰,妙在無形者為陽。其實這句話已經很明顯的告訴我們:書法的外在形態就是陰,也就是結體和筆法的規則,因為通過結構和技法實現的文字外形是可以感知,可以看到的,這就是“陰”。而書法的空間布白以及空間氣息的循環都是我們看不見的元素,這些元素都是通過具體的結體和技法線條的存在而被凸顯對比出來的,屬於無形的元素,與結體和技法線條是相對的,所以就是“陽”。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

那麼陽為何是法度呢?這就與個人性情有很大關係了。說白了就是你內心可以控制的限度。這也是無形的一種表現。能夠拋開束縛,迴歸自然本體的天賦者(比如王羲之,王獻之等),他的書寫必定是自由空間安排得當,闊綽有餘,加上規則的穿插遜避,那麼他的字也一定是八面玲瓏,精巧萬分,就是古人常說的“精妙”。而普通的學書者結字雖然學得古人的規則,但是因為瑣事的束縛限制又或是時代的高壓所致,在書寫的時候,一定會因為某種情緒的影響而導致空間安排失衡,又或是敗筆。不過他們會在其他字或者整篇的章法中尋求自我調整。雖然所書算不得“精妙”,但是也尚屬於“善書”者。這就是兩種人的不同風格。當然,聰明人應該可以理解魏晉人為何“尚態”,唐人為何“尚法”,而宋人卻又為何“尚意”了。這個問題在其他文章中我會特意敘述。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

書法規則包含的元素

那麼具體的書法規則都有什麼呢?我來給大家普及一下。其實書法的規則都是書寫中的基礎,只要你肯用心,這些不過是是“開胃小菜”而已。大家要記住,規則容易,只需用心。而規則之後的法度,也就是如何融合一個人的內心表達的書寫,才是需要你下苦功的。是書法學中至高無上的境界,也就是“心法”。

書法規則,顧名思義就是書寫文字的規矩。這些基礎的規矩包括“執筆,空間安排,主次區分,向背關係,統一關係表達,疾澀表達,章法安排以及形態的顧盼等”。從這些規則中我們可以看出,書法作字也是一種美學意義上的創作,但是書法最大的作用則是五千年來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播。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

書法規則的目的性其實很簡單,就是讓我們的書寫避免“弊病”。這個弊病就是有悖於規則的書寫,這樣的書寫成果看起來有失平衡,亂象叢生,毫無生機和意趣可言。所以書法規則誕生之初,就是人們為了規範學習方法,規範書寫習慣所做的一種引導。就如我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是一樣的,只有正確的走向才能更好的繼承傳統書法並更好的發揚出去。

古人有曰:“飄若遊雲,矯若驚龍”、“龍跳天門,虎臥鳳閣”、“天質自然,丰神蓋代”。

這是後人評述王羲之書法的一段描述,觀王羲之書法,既定規則表現完美,但是更多的表達則是內心縱情山水的暢快,字裡行間穿插有序,各有謙遜避讓,這說明書法規則在書法創作中是很重要的存在,絕對不能被忽視。只有最基礎的規則才能夠擔當的起書法至高境界的法度宣揚。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

有人問我,明朝誕生的館閣體小楷規則嚴謹,為什麼很多人不認可呢?其實館閣體在規則方面確實是書法的典範,當然僅限於書寫規則。安排費時的館閣體固然沒有無規則的弊病,但是它卻中了刻板僵化的魔咒,與具備“法度”的八面玲瓏感差之千里。不可同日而語。館閣體是為了寫字而寫字,而書法藝術則是為了“性情”而寫。後者的境界是前者無法比擬的。

法度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何為法度,我前面已經說過了,法度就是書法的“陽”,為內心可以控制的底限,簡單理解來說“法度”即為心法。也就是人生的至上境界。人與其他自然界的客觀事物是一樣的,都是生存於這個自然空間之內,是有形的規則存在,而自然是無形的存在,也就是法度的存在。人要更好的融入自然,才能夠體會自然的內在循環規律,以此作為人生的準則。這就是天人合一的道家理念。

明白了這些,你的個人行事,將會以自然的規律去給自己設置底限,不做過頭之事,不吐傷人之語,不寫無規則之書。這就是法度,就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書法的規則是“字無弊病”,而法度則是“為人最後的底限”

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

書法的精妙在於“妙在有形者為陰,妙在無形者為陽”

書法的精妙之處就在於馮武的那句話“妙在有形者為陰,妙在無形者為陽”。總的來說,精妙的書法就是要必須具備這二點特色才行。規則的外形,容易識別和傳播,然後在用豁達的人生境界表達個人的特色書風。規矩是固定的,千古不變,而人生境界則是每個人都不同的。不同的文化層次和理解能力則造就了古代書法家們不同的書法風格。有的以拙樸為美,有的以妍麗為美,更有的以規矩為美。無論是哪一種書法美,只要它是遊弋在陰陽之間,那麼他就是玲瓏的。

書法以“境界”為首要,“形質”次之。也就是“陽”為主,“陰”次之,雖有主次之分,但是卻缺一不可。

關於書法規則這些基礎的問題表述我在我的專欄文章“古代筆法十門”中有詳細的敘述,大家可以進入我的專欄進行基礎規則的學習。我就不在這裡一一贅述了。記住一點:無規則絕對不會有法度。

專欄

書法有法-古代筆法十門詳解

作者:書法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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