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消聚划算保證金要求的通知

各位親愛的商家:

為了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平臺擬取消聚划算保證金;同時平臺將依據《淘寶規則》、《天貓規則》、《營銷平臺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則和協議的規定,對消費者權益和聚划算運營秩序進行保障。

具體執行標準如下:

  1. 自2020年8月12日起,取消《聚划算招商規則》中保證金繳納要求,即:商家報名聚划算活動,不再需要止付商家保證金或購買參聚險;商家依據聚划算相關協議、規則及招商要求履行消費者保障及對聚划算運營產生的賠付及/或支付義務,聚划算可直接指令商家所在交易平臺依據起店鋪保證金管理及使用的相關約定進行止付、劃扣等操作;
  2. 已經止付聚划算商家保證金的,平臺將從2020年8月12日開始陸續解除保證金止付並返還其剩餘的保證金至賣家支付寶賬戶;
  3. 2020年8月12日前開團、活動結束日期在2020年8月12日後併購買參聚險的,保險公司將按照參聚險投保協議對該活動進行保障;

根據上述變更,平臺規則將進行以下調整:

  1. 下線《聚划算保證金實施細則》、《聚划算參聚險實施細則》;
  2. 其他相關規則做下述變更:
關於取消聚划算保證金要求的通知

以上變更於2020年8月4日進行公示,2020年8月12日正式生效。

感謝商家朋友們的支持!

對此各位做電商的賣家有啥想法呢?歡迎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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