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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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懷了前男友的孩子,如果月份不大,建議做了。

既然分手了就是不愛了,兩個相愛人產物為愛情的結晶,不愛人的產物為孽種,將來你嫁人了孩子咋辦?獨立撫養談何容易!再者說,你帶著孩子找對象,會讓你的條件大打折扣,所以建議你打掉。


忘憂草Lxf


花謝花落春已去,獨留伊人淚滿襟。


由古而今,多少女子命運多桀,令人惋惜。女子踏錯一步,往往遺恨終身,男子踏錯一步,卻還能浪子回頭。雖說如今的時代,有女子大勢而起的跡象,但人們幾千年的傳統觀念,不是說轉變就能轉變,女子身上的道德枷鎖,未必能輕易卸下。

夜長爭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


女子未婚先孕,男子負心寡義,一小小女子,因為自己的遇人不淑,將自己未來的人生陷落兩難之境。是留下?是去掉?

留下,未來就要擔起一份責任,一份母親的責任,你是否有足夠堅強的心來擔負這份責任?一個單身女人,帶著小孩,先不說生活經濟上的壓力,就是那前前後後的流言蜚語,都能生生將人扼殺。

去掉,從女子身上割肉,就算現在的醫療水平再好,我想對女子的傷害應該也是不甚其微,先不說身體上,就單單那巨大的心裡陰影,就能讓女子痛不欲生,因為這份陰影會隨她一生,不知不覺就會隱隱心痛。


說實話,我是男人,我無法做出選擇,我只能為這樣的女子惋惜,也同樣只能以此警醒自己,不要做如此負心的男人,不僅僅是對女子的不負責,自己的人生難道就不留遺憾?

切之,警之。


曉魚舞情又弄愛


面對“分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要怎麼辦?”的問題,我談一些個人的看法。

你提的這個問題看似小問題,實際是頗有爭議性的社會問題,它涉及到一個己經形成的生命,他已經有了自己生存的權力。今天,拋開這一問題,回答你的問題:這孩子不能要。

未婚先孕,沒有走到“奉子成婚”那一步,卻被別人拋棄了,糾起原因主要還是你個人的原因:

一是輕率行事,在戀愛階段在完全沒有認識清楚男朋友的真實面目,就聽信他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口若蓮花”,浮獲你的信任、感情、身心。確乏識人、認人、瞭解人的能為,一時被熱戀的情感所謎惑,被花言巧語蒙敝了心智,對所謂的“戀人”,言聽計從,到頭來跌到了“坑”裡。

二是不自重。女人的身子在一定情況下,是謀求婚姻幸福的砝碼。人們一直流傳著:潔身自好,的說法,說明了:潔身自愛、守身如玉對一個女孩子名聲的重要性。當然,社會發展了,人們禁錮在頭腦中的陳舊思想在逐步解除,當然,我也不是完全支持禁慾主義者,而是自尊、自愛,在初戀時做初戀時的事,在熱戀時做熱戀時的事,結婚了做結婚時的事。時刻提醒尊重自己,也是變相的尊重男友,只要他是真心愛你,他能夠理解。

三是苦酒自己飲。既然與男友己分手,就要毫不猶豫、毫無憐惜的扯斷兩個人以前的糾葛,不留一點幻想。如果你要了這個孩子,一個未婚媽媽的日子是比較艱難的,何況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前男友如果也向你一樣在乎這個孩子,你們兩個人勢必又要引來一場孩子之爭,你想那樣嗎?

俗話說:當斷不斷,必遭其亂。在年輕的時候誰都有犯過錯誤,謎失過自己的經歷。但不可怕,吸取教訓,擺正心態,昂首挺胸,重新開始新生活,前方的天空便是一片蔚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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