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澄後人今何在

關於對黃子澄的處理,逃過滿清篡改的《國榷》是這樣寫的:“家僇六十五人,戍姻黨四百餘人”(《國榷》卷十二,第854頁),翻譯成白話就是:家裡被抓了65人,親戚被流放


  了400多人。


  有人會說“僇”是殺的意思,是指殺了65人。“僇”這個字確實有“殺”的含義,但通常是指懲罰、逮捕的意思。在明朝史書中,“僇”的用法有嚴格的規定,與表示殺頭的“戮”字有明確的區別。


  如《國榷》在講黃子澄下場時,對黃子澄本人用了“戮”字:“及被戮,彥修(黃子澄兒子)解役至京,收骸骨”,而對黃子澄被抓的家人則用了“僇”字:“家僇六十五人”,可見是有明確區別的。


  為了進一步說明“僇”字在明朝史書中的用法,我還可以舉出袁崇煥的例子。袁崇煥在崇禎二年下獄後,其部將祖大壽率關寧軍出走,閣老孫承宗派人追上關寧軍,想把他們勸回來,《崇禎實錄》記載當時關寧官兵的回答說:“主帥已僇城上,又以火炮殲我,故逃避至此!”


  而在《國榷》中,亦有“但主帥已僇,又火炮殲我,故遂至此!”的記載,這裡的“主帥”,當然是指關寧軍的主帥袁崇煥,按袁崇煥被殺是崇禎三年,祖大壽出走時才剛剛抓起來,但明朝史書就已用“僇”字來描述袁崇煥的遭遇,可見“僇”這個字在明朝史書確實是指逮捕,而並非殺頭。


  那黃子澄的家人被抓後,有沒有被殺呢,很可能是沒有。首先、如果其家人被殺,那史書中應當有明確記載,而不會僅僅用一個表示逮捕的“僇”字。


  第二、今天黃子澄嫡長子黃升的後人已經公開站出來,證明其祖先沒有被殺,同時他還證明黃子澄次子黃旭也沒有被殺。(按黃升21代後人黃修剛已公開站出來,拿出家譜證明黃子澄長子、次子都沒有被殺。並指出現在江蘇豐縣範樓鎮黃壩村幾百口人,都是黃子澄的後代。)


黃子澄後人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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